※ 引述《smarco (史马可)》之铭言:
: 苹果日报
: 新北市一名林姓少妇和丈夫吵架后暂时分居,搬离住家的林夫却发现一名李姓男子半夜到
: 他家,为林女“送宵夜”,林夫愤而找岳母陪同捉奸,只见李男仅穿内裤、妻子只穿睡衣
: 坐在同一张床上,李男还辩称:“开暖气太热了才脱裤子”。林夫怒告通奸,但新北地检
: 署认为现场没有扣到2人发生性关系的直接证据,今将全案不起诉。
: 处分指出,林姓少妇(30多岁)日前修理手机时,结识通讯行店员李姓男子(34岁),今
: 年1月间,林姓少妇和丈夫大吵一架,丈夫愤而搬离住处,2人暂时分居。不料1月底林夫
: 凌晨4点多返回住处,发现有陌生男人进屋,怀疑是妻子的小王,便找岳母一同回住处“
: 捉猴”。
: 林夫和岳母进屋后,发现主卧室上锁,拿钥匙开门入内后,发现李男下半身却只穿一条内
: 裤,而妻子只穿睡衣,2人一起坐在床上。林夫质问2人,但2人都否认发生性关系,林夫
: 仍怒告2人通奸。
: 李男坚决否认有和林姓少妇嘿咻,辩称当晚是林姓少妇托他买宵夜,2人吃完宵夜后,他
: 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和少妇一起坐在床上玩手机游戏,后来因为房内开暖气,他觉得太热
: 了才脱掉裤子。
: 检方认为,林夫岳母当时在房外并没听见有嘿咻的声音,现场也没扣到使用过的保险套、
: 卫生纸等证物,无法证明2人嘿咻,今将全案不起诉。(游仁汶/新北报导)
: http://goo.gl/ePwZfp
: 备注:开完暖气又说太热脱裤子 神逻辑
其实根据我之前讲的,这个大家就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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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例(2)
(2) 情妇家只穿内裤 警员通奸不起诉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新店警分局已婚王姓警员,与离婚陈姓女子共处一室,陈女前
夫向分局督察室长官检举王员“行为不检”,警方前往了解,王员开门时仅著内裤,王妻
气得提告控通奸,王员解释:“她睡卧室,我睡客厅,我睡觉习惯只穿内裤。”台北地检
署认为通奸事证不足,处分不起诉。
检方调查时,王员供称,他去和陈女吃早餐、聊天,陈女大夜班刚下班,很累就先去卧室
睡觉,他边看电视也觉得困,后来脱掉外裤睡在客厅。
陈女也说,她被敲门声吵醒,到客厅才知道王员只穿内裤,“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脱裤
子”,坚称两人是清白的。
这个又连起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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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你在人妻床上,门外又急处的敲门声
SOP应该是
1.拔出老衲的XX
2.穿上内裤即可
3.赶快把洨处理掉...如果=已经射在里面就吸出来,
4.如果是在卫生纸上,就赶快冲马桶
不要再把时间花在找衣服跟长裤上面了
有内裤没有洨~~这个其实是都不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