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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更新】跌断腿无法巡房 北所管理员遭连记6申诫
3.完整新闻内文:
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看守所刘姓管理员前年出国旅游时,不慎跌断腿,他请假休养数月后重
返岗位,但因脚伤未愈难以按时巡房,遭北所惩处4次,共记了6支申诫。他向公务人员保
障暨培训委员会再申诉后,获撤销5支申诫,不过又被改记1支小过。他的友人透露,经过
这次事件后让他觉得不获长官体恤,对工作和人生相当失望。
记者循线找到50岁刘姓管理员,但他不愿就此事多做说明,不过他的友人则透露,刘担任
管理员一职已20年,前年6月底出国旅游时不慎跌倒,造成右下肢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只
好立即回台手术住院治疗,并向北所请假休养约4个多月后,在同年底返回工作岗位。
刘男友人说,但刘男脚伤未愈,无法照规定每15分钟巡视舍房一次,反倒在去年1月2日、
4日与8日时,因未按时巡房、签巡逻表、外出到医院回诊未补请假等疏失,被北所记了6
支申诫。刘男不服,认为他是因脚伤发作勉强上班,无法胜任工作才导致违规,他还因此
无法获得妥适休息,导致蜂窝性组织炎,他知道自己有错,但不解长官为何不体恤他,反
倒连续记他一共6支申诫,“针对性太明显”,因此向保训会提再申诉。
保训会今年初函复,认为刘男的确工作违规,应该惩处,不过北所应依据“一行为不二罚
”原则予以惩处,且刘男脚伤影响正常工作属实,在连续3天上班日发生相同类型的违失
行为,应维持刘男被记的第1支申诫即可,之后记的5支申诫并不妥适,应予撤销,“另为
适法之处理”。
刘男的友人表示,虽然北所的确依保训会决定,撤销刘男的5支申诫,但反以“连续多次
疏懈勤务,未依规定签巡,严重影响戒护安全”为由,改记他1支小过,让他感到万分无
奈,甚至兴起轻生念头。
对此,北所表示,针对刘男在工作上的违失,当初考绩委员会已开会讨论多次,才决定予
以惩处,所方相当谨慎处理,并没有所谓特别针对刘男惩处的情况。且北所也根据保训会
的决定撤销5支申诫,并开会讨论过后改记1支小过,反倒比5支申诫较轻,如果刘男仍有
疑义,可以向所方申诉,不过目前所方尚未收到刘男申诉。(法庭中心/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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