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小鲜肉 一夜3次郎反挨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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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丈夫分居中的蔡姓人妻(31岁),在一家公司担任技术员时,
与钱姓男同事(26岁)出轨,发生姐弟恋。
去年12月间,蔡女听闻钱男父亲生病,主动前去探视,并留在钱男家吃饭。
蔡女吃完饭后就进房内,没主动去洗餐具,将碗筷放洗手台,
钱男发现认为蔡女未尽“女主内”洗碗责任,两人因此大吵一架。
蔡女拿着钥匙夺门而出,准备离开,没想到小男友拿走其手机及车钥匙,
并将手机丢地,再把蔡女抱进房推倒在床,扭转双腿,推伤她的脚,不让她离去。
钱男大骂“你若继续这样犯贱,连命都没有”,强留蔡女过夜,还一个晚上三度性侵她,
还造成蔡女双脚瘀青。蔡女事后认遭钱男糟踏报警,控告男友强制性交及妨害自由。
检警传唤钱男到案,
钱男表示,两人是床头吵,床尾和,嘿咻是你情我愿的,并没强迫她,
且当天是她本来就要去他家住,
两人吵架时,有跟她说“你可以走了”,但她却没有收东西,
还继续跟他斗嘴吵架,甚至还一夜炒饭三次,这都是自然的状况发生的。
蔡女向检警表示,当天因为她要走,他不让她走,还把她的脚扭伤,
才觉得他有意强留她过夜,当晚发生三次性行为都是半推半就,
且她知道钱男说“连命都没有”是气话,她也不会害怕。
检警调查发现,当天钱男虽拿走蔡女手机并摔坏手机,但过程并没有施暴,
且后来还半推半就还发生三次性关系,不合乎常理,
且没有其他积极证据佐证钱男有强制性交的犯行,因此予以不起诉处份。
(杨胜裕/新竹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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