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府会之争又一波 谢龙介爆赖清德是被告
3.完整新闻内文:
南市议会定期会风波未息,今日上午民政部门业务报告与质询,担任主席的国民党南市党
部主委谢龙介先“有感而发”,指市长赖清德在议员赖美惠涉议长贿选案,被地检列“他
”字案的被告,为何赖在李全教案谈政治道德,自己在赖美惠案就不讲,明显两套标准!
谢龙介并质疑,他为赖案当证人被传讯,可是传票上竟没有被告赖清德名字,赖何德何能
竟能让地检“礼遇”,尤其赖发动对李全教抗议时,赖自己也涉议长贿选案,这“是不是
很假?”
国民党议员蔡育辉发言建议,今日是业务质询报告,谢议员是市党部主委,政党的事要避
免;但谢回应“不谈政治,但总要有是非”。
日前,谢龙介在议会中提赖清德是“被告”,李全教接受媒体访问说明自己官司案时,也
曾提及此事;对于他们的指控,市长赖清德直言“真金不怕火炼”回击,指李全教的罩门
是贿选司法案,所以才不断运用诉讼技巧干扰司法审判,目的就是在拖延,因此民进党到
法院加油打气,请求法官正常程序审判,就是打到李的痛处,他们才会到处“乱咬”。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52424
5.备注:
“他”字案不是只关系人或证人而已吗?有“被告”? XDDD
他字案与真字案相关资料: ( http://0rz.tw/phFXU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检察官因告诉、告发、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
,应即开始侦查。”因此当检察官接获检举等发现可能有特定人士从事犯罪行为,就必须
分案调查。如果认为没有犯罪嫌疑,则不启动侦查程序。
侦字案:如果检方已经锁定了特定嫌犯,就会将案件分为“侦”字案,依照刑事诉讼法的
规定,将嫌犯做为“被告”加以传唤。
他字案:相反地,有时候只知道发生了犯罪事件,但还不能锁定嫌犯是谁,此时依照刑事
诉讼法的规定,没有人可以被当成被告传唤,检察官便会将案件分为“他”字案,将跟案
情有关的人士以“证人”加以传唤来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