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头壳
违宪审查德国1年4千件 台湾9件
针对台湾的大法官会议做出的宪法解释,仅能针对抽象的法律是否违宪进行解释,而不可
能改变个案的判决结果,民间司改会17日呼吁,应该修改大法官案件审理法,采用宪法诉
愿制度,揪出法官在个案裁判里,种种可能的违宪行为,建立捍卫人民宪法权利的最后一
道防线。
16日是立法院这会期最后一天。在司法院长赖浩敏请托下,突然排入司法院版的《大法官
案件审理法》修正案,想要闯关;不过,遭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反对下,修正案被拉下来协
商。
对于司法院版的《大法官案件处理法》修正案,民间司改会没有全面否认。他们认为至少
4个重点可以肯定,这包括:1、审理程序司法化;2、以裁判书体例呈现大法官释宪成果
;3、引进“法庭之友”;4、主笔大法官显名化,不再躲在多数决保护伞背后。
不过,司改会认为,宪法解释的运作能否成功,真正的关键有二项,包括“评决门槛的降
低”,从现行的2/3多数同意降到1/2过半数;以及“释宪范围的放宽”。
所谓“释宪范围的放宽”指的就是“宪法诉愿制度”。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员黄国昌表示,
目前大法官只处理抽象的法律解释是否违宪,但对于个案裁判有无违反宪法、侵害人民基
本权利却置之不理。因此,应该要采用宪法诉愿制度,也就是当人民宪法权利受到国家公
权力不法侵害时,可以透过这个制度来保障。
2013年一整年大法官会议仅做出9件宪法解释案。律师邱显智指出,但反观德国,一年的
宪法诉愿就达4千多件。这是因为德国认为,干涉人民基本权利更大的国家作为或法律反
而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审查。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6-17/61312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