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D5566 (趁乱出院)》之铭言:
: “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撞死人改判无罪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17/630448/
: 交通规则一定要遵守,否则发生意外结果可是会差很多!
: 《联合报》报导,101年4月26日下午,王男开小货车经梧栖区港埠路口,撞上闯红灯的机
: 车,吴女人车被撞飞,送医急救不治。
: 一审法官认为,别人违规事实明显,但自己仍有充足时间可采适当措施避免发生车祸,不
: 能以信赖别人会遵守交通规则为由,免除自己责任,判处2个月徒刑。二审法官则依交通
: 事故调查报告和委托交通大学鉴定结果,都显示骑士闯红灯是肇事原因,小货车司机无肇
: 事因素,司机无从防止车祸发生,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地院一审认为被告有过失的理由:(102年度交诉字第202号)
1. 被告于警询时已供称:我觉得自己未注意被害人从旁边冲出来致刹车不及,我有过失
2. 行车记录器画面显示,事故发生之前,没有其他车辆行驶在被告之前,所以被告对前方
交岔路口之路况仍可采取有效之应变措施。
3. 被告行驶接近交岔路口时,其左前方扇形范围视线所及之处,系平坦之稻田景观,
并无直接紧邻矗立于路口之地上物,从而,依吾人之驾驶经验,其视线余光并没有
被前开停等红灯之厢型车全然遮蔽,小货车之车身全部驶入事故交岔路口前,仍可注意
左前方有被害人之机车驶来,而有充分余裕时间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避免事故发生
4. 虽然被害人闯越红灯,过失非轻,但是被告仍不得借此解免其刑责。
车祸鉴定报告虽然说被害人闯红灯才是肇事原因,但鉴定报告只凭被害人闯红灯作结论
没有勘酌其他因素综合考量,就认定被告全无过失,难谓公允,所以我不采。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17 09:14:00好机八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5-06-17 09:16:00除了1是被告太蠢,23就是在讲只要你前方没车你就有过失,啧啧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17 09:17:002.3的意思是说你只要眼睛有看到或者可能看的到你就有过失所以法官自己开车的时候都是160度视角无限扫描就对了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5-06-17 09:22:00同楼上,1应该跟警察的询问方式有关,不然谁会自己承认
作者:
EAFV (流浪猫)
2015-06-17 09:22:00简单来说 罪就是应注意而未注意啦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5-06-17 09:24:00
根据3,闯红灯撞人的驾驶也是无视红灯以及视线余光耶...还是说,不管有没有车,就是要闯红灯?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5-06-17 09:26:00眼前空旷也不表示随时看左右方,你以为是打cs go吗?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5-06-17 09:27:00烂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6-17 09:28:00法官根本不知道左方车礼让右方车由来是什,,
因为过路口前都该看左右 不管你是不是绿灯 只是台湾人开车骑车都没这概念
想问一下,假设这样判决的话,那看到有人闯红灯是不是都不用踩煞车了?大力撞上去都无罪?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5-06-17 09:38:00
谁想故意出车祸?是闯红灯的还是‘闯’绿灯的?
作者: silstone (151354) 2015-06-17 09:38:00
没停不代表没看到阿 对方是红灯 预期他会停很正常吧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5-06-17 09:39:00
相信对方会遵守交通规则啊,还是‘是非’都可以不分了?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5-06-17 09:40:00
红绿灯就是照规则走就不会出事,路口要慢是防卫性驾驶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17 09:40:001应该是被警察表的吧
作者:
Nazion95 (Akira)
2015-06-17 09:46:00某些人的逻辑就是希望大家不期望遵守交通规则啦 笑死
作者:
pk1275 (修杰特)
2015-06-17 09:47:001是驾驶可能被误导 234那几个是杀洨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5-06-17 10:10:00第4点根本智障
作者: wqj3701 2015-06-17 10:14:00
1感觉驾驶不这样讲会被认为没有悔意之类
不,那个1其实就是警询时都会问:你认为这事故你有没有过失,似乎是每件都会这样问
作者:
DaSmall (其实活着都是不容易)
2015-06-17 10:48:00所以我不采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