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拥有智财权 远雄:大巨蛋接管需我们同意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5-06-17 00:04:21
※ 引述《fuxkyou (贿选王ㄈ仔)》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
: 2.完整新闻标题:
: 拥有智财权 远雄:大巨蛋接管需我们同意
: 3.完整新闻内文: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台北市政府建议银行团接管大巨蛋,对此远雄副总经理蔡宗易稍
: 早表示,大巨蛋从设计到规划,远雄都拥有智慧财产权,市府若要谈接管,就要先跟远雄
: 谈。
: 蔡宗易表示,大巨蛋从设计到规划都是远雄的,因此智慧财产权当然是由远雄拥有,因此
: 市府若要谈接管,必须先跟远雄谈;银行团要接管也需远雄同意。也强调,远雄在大巨蛋
: 出资102亿,相信银行团应该很明智、很明理。
: 远雄副总蔡宗易也质疑,台北市政府出尔反尔,是远雄坚持没有违约的原因,但仍会尊重
: 仲裁委员的决定[D。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1350247
: 5.备注:
: 贿赂乔事情,然后跟人家说智慧财产权?呵呵
: 干
啧啧
 这个远雄的副总是没钱请律师吗?
 
 发言前不会征询专家的意见?
 还智慧财产权呢?
 你去看接管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第2条
  本办法所称接管营运,系指就民间机构依本条例经核准经营交通建设所拥有或取
得之资产设备、人员与技术等,由主管机关取得其经营权及管理权之相关行为。
看清楚了没?
人家接管办法订了很清楚了
在接管的行政处分一出来,你远雄就已经丧失对于BOT资产的处分管理权
还跟人家谈什么智慧财产权?
如果接管还不能改善,那就走到促参法第 53 条的终止营运
你远雄集团就等著被鉴价收购了
还谈什么智慧财产权?
至于银行的继续兴建要经过远雄的同意?
这就更有趣了 稍微有接触一下BOT联贷契约的人都应该清楚
银行的联贷条款都会有一条Step in right的规定
也就是说当BOT厂商被主管机关判定为重大营运不善必须接管时
银行有权介入经营 指定第三者继续兴建营运
不然就是等著被银行团追索债权
还跟人家谈什么同意权?
这远雄的副总是第一天搞BOT的吗?
连这种行规都不清楚 就出来大放厥词
不怕笑掉人大牙吗?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6-17 00:05:00
反正有些笨得像猪头三得会信 没差啦
作者: isuiem92 (YOYO)   2015-06-17 00:06:00
看藤熊这样的老板...手下你会期待有多强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不到)   2015-06-17 00:07:00
柯P都打自家人脸了柯粉还在护航XD
作者: A380 (大懒虫)   2015-06-17 00:25:00
3楼脸肿么了?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5-06-17 01:16:00
三楼的层度就是看不懂,才会肿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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