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搜出上千部儿童色情影片的休斯,强调自己对此感到非常地罪恶,看儿童色情影片只是
: 为了“提神”,虽然检察官对该证词半信半疑,不过没有休斯实际侵犯儿童的证据,因此
: 将他释放。
: http://0rz.tw/TYBxw
看到这段还想说美国人终于进步了
结果果然是鬼岛文盲记者编的 连抄娱乐新闻都可以抄错
原文说 "His lawyer does not believe that Hughes will be allowed bond because of the nature of charges. "
明明是被求刑20年 怎么看成检察官将他释放的 太神惹
回到正题,个人觉得儿童色情犯罪实在是一个很有趣的议题
因为如前面人所提到,"持有"CP是一项没有受害者的犯罪
但所谓先进国家,包括几个性开放的欧洲国家(如法国)对CP的立法却都十分夸张的严格
首先根据wiki来的各国CP法令报告,依各国立法严格程度大致排序一下:
http://www.missingkids.com/en_US/archive/documents/CP_Legislation_Report.pdf
警察国家 保母国家 中坜 自由阵营
美,法,南非,澳 > 英,以,北欧,北约,欧盟其他 > 中,日 > 俄 > 新,马,泰,阿拉伯,中南美
其中前两个阵营对于不论目的的"单纯持有"都是认定有罪的
什么是"单纯持有"? 假如我今天在论坛贴一个短网址连结 http://ptt.cc/cp5566
你点进去之后没有把硬盘清干净 你就是儿童性侵犯了
有病喔 颇ㄏ
这样做有什么问题?
首先,一般人不能接触这些图片,谁来评断这些图片中的未成年人是否确实遭受虐待?
这与先前大麻合法化时被使用的论点类似,如果用严刑峻法使民众失去"违法的权力",
还有谁能出来提供反方向的观点,检讨这项法律的合理性?
几年前在hidden wiki爬到一篇文章说到90年代东欧人拍摄儿童裸照的情形
据称当事人乐在其中,根本没有受到什么创伤,当然这只是单方面说法,
但是一旦相关的行为遭到禁绝,行为人遭到标签化,这些讨论很难有见光的机会了
其次,据我粗浅的理解,这些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消灭CP的商业市场,
进而杜绝相关交易所引发的儿童性犯罪
然而你知我知,只要一个东西的需求存在,怎么禁止都是没用的
所以问题是这些法律能杜绝CP的需求吗?
是否有研究证明恋童癖是可以养成的?或是可以治愈的?
如果没有,那么恋童癖不正是21世纪的同性恋,因为自身没有办法改变的问题被法律歧视
却没有任何管道排解?
那么禁止持有CP不是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让这些恋童癖更加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