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私刑的问题不外乎是要避免冤案的情况发生
再来大众不希望国家养垃圾 也觉得一枪毙命起不了吓阻作用
我想未来私刑可以采取判刑后指定日期执行 例如三十年后的某一天执行
在这三十年间 可以让嫌犯在狱中做工 赚来的钱扣掉饭钱 牢租后缴交国库
再者这三十年的缓冲足够将冤案机率大大降低
如果要说什么嫌犯有悔过之心我也想不是一两年可以知道是不是真心的 必须以几十年来
衡量
为了避免国家成本浪费 行刑时间到了就停止放饭 让犯人自然消瘦 等身体水份减少后直
接推进去火化
让嫌犯体验这种预知死期的痛苦 也能起到吓阻作用
有没有死刑一定要尽快执行的八卦 让嫌犯有三十年悔过跟弥补机会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