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616004433-260410 中时电子报
远雄发表3声明:合理工期应到明年3月30日
2015年06月16日 18:09 蔡惠芳
关于北市府指控违约接管,远雄巨蛋公司:远雄绝无违约违法事实,提出三大声明,强调
远雄一切无违约、无违法,并指出,基于各种可以依法申请展延的合理工期,大巨蛋的合
理工期,应该到106年3月30日。
远雄首先声明,远雄巨蛋公司绝无违约违法,关于市府指控远雄工程延宕,造成违约,是
由市府单方面认定,远雄自始自终,都依约、依法执行,包含工程展延也都依规定申请,
任何工程延宕皆因市府应办未办,应作为而不作为所造成,盖一切后果应当由市府承担。
远雄也声明,远雄在民国93年取得最优申请人资格,在95年10月3日签约,签约后因政府
的诸多因素,光是审查建造执照依约应于1年内发照,但却花了4年8个月直至100年6月30
日取得建照,延误了3年8个月。
有关工期展延,主要因为大巨蛋在100年6月30日取得建造执照,后因政府的诸多因素,依
约依法可申请展延工期,这些可展延工期的项目,包括管线迁移、设计展借地及豪大雨、
土方因素、移树因素、风雨因素,以及设计变更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不可归责于远雄的工
期延展,总计991天,加上合约工程期限3年(共991+1,095=2,086天,推算约5年9个月)
。因此建照取得日100年6月30日起算,合理工期应至106年3月30日(尚未计入上开第5项
之展延工期)。
远雄强调,远雄巨蛋既无违法事证,一切责任归属由北市府承担。(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