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卡强卖400 高中女气急报警
2015-06-15 03:03:31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报导
孙姓女高中生遇上陈姓推销员兜售漫画图卡,陈以“请支持工作室”为由游说,她心软掏
钱包,却被取走二千元纸钞,找还一千四百元。孙女抗议“太贵”,陈再归还二百元后快
闪,她惊觉上当报警。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将陈送办,士林地院内湖简易庭裁定处
陈四百元罚锾。
对于“强迫推销”却只被处罚锾四百元,不少警察认为“罚太轻了,根本没吓阻作用”。
孙姓女学生是高中卡漫社社长,对漫画有浓厚兴趣;今年二月间,她准备到南港展览馆参
观台北国际动漫节,步出捷运站时遭陈姓推销员搭讪。女学生表示,当时陈自称“漫研社
”成员,希望成立一间工作室,接着拿出一张图卡兜售,希望她能“尽力帮忙”。
女学生指控,当时陈假借“可以找零”,要她拿大钞,当她掏出一张千元纸钞时,对方竟
迳自再从她皮包抽出一张一千元,接着将那张漫画图卡丢到她手上,找她一千四百元。
孙女说,她发现图卡竟价值六百元时,直说“太贵了啦”,对方才又还她二百元;但她仍
懊悔花四百元买下一张不知名的漫画图卡,当下向展场警卫反应,并至警局报案。
陈姓推销员被逮时否认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推销,并表示有问女学生“这样可以吗?”
法官指出,社维法认定的强卖行为不以强暴、胁迫为构成要件,陈姓推销员在兜售图卡时
并未说明“漫研社”是什么组织,也没讲明价钱,拿到二千元后再任意决定价格,压缩被
害人议价或不购买的空间,已达强卖程度。
陈自称至今只赚了一千五百元,法官考量他年纪轻,也归还女学生四百元,轻罚四百元。
女学生事发后在脸书留言“活着回来啦!”抱怨参观动漫展却被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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