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扮“小当家”涉抄袭 柯文哲:设计团队已

楼主: YU0121 (爱玉冰™)   2015-06-15 17:54:20
同人创作有违法的话
那这样日本一堆同人志的作者都该抓去关到死了
希望这次事件
可以让日本人出个中华一番的同人志
真的很想看嘟嘟被嘟嘟
最好嘟嘟被漫画内的角色轮流嘟
看是否可以用骆可手上那个机械手臂当成按摩棒来用
应该会爽到极点
※ 引述《q2203649 (卖抠~)》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NOWNEWS
: 2.完整新闻标题:
: 扮“小当家”涉抄袭 柯文哲:设计团队已找作者沟通
: 3.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邱明玉/台北报导
: 为解决远雄大巨蛋争议,台北市长柯文哲昨天在脸书化身知名动漫《中华一番》主角“小
: 当家”,盼市民一起想想该如何“料理大巨蛋”,却引发外界质疑设计团队“图文不符”
: 未经原作者小川悦司同意,“图文不符”昨在脸书坦承疏失,柯文哲今(15)日则表示,
: “那个是外包的,公司已经去找作者去沟通了,听说作者还满高兴的”。
: “图文不符”在脸书上发表声明坦承,的确采用《中华一番》中主角的角色形象,以及里
: 面的重要元素,当作这次设计中引人注目的关键。
: “图文不符”指出,抄袭、侵权,跟再创作之间,很难有明确的定义,而在他们的认知中
: ,“希望大家没发现我们画的一样的”或是“完全地仿制,而没有转化”是抄袭;“运用
: 元素跟经典对白,去唤起大家的联结、希望大家发现我们画的是一样的”是再创作与致敬
: 。至于侵权,则是看原作者觉得这有没有侵犯到他的权利而定。
: “图文不符”表示,针对大家的质疑,不会闪躲徊避。现在正积极地与小川老师联系中,
: 有任何结果,也会尽快跟大家公布。若小川老师与他们的想法不同,一切后果他们绝对会
: 承担,请大家不用担心。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goo.gl/LKvE2R
: 5.备注:
: 柯粉:你们这些智障,柯P做的事都是对的,懂?
: 打个备注就可以让某些玻璃心碎,每日成就达成(1/1)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6-15 17:55:00
嘟嘟根本没料好吗 换那个黑肉五虎星上场啦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5-06-15 17:55:00
不会自己画喔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06-15 17:56:00
阿飞才好
作者: mintle (☑狂派☑初音)   2015-06-15 17:56:00
楼上被关到性向转变啦?
作者: loxlox (Feon)   2015-06-15 17:56:00
这种没人气作品 不会出现在现代同人
作者: g76857 (瓜)   2015-06-15 17:57:00
也要看是怎样的二次创作 是有告成功的案例不过通常作者和二次创作共生 告了观点很差 通常不会
作者: rookiecop   2015-06-15 17:57:00
会有BL本
作者: Harvard5566 (感情放一邊檳榔攤)   2015-06-15 17:58:00
我要看向恩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6-15 17:58:00
通常只有吃相难看的公司会告创作者 个人告的几乎没有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来人)   2015-06-15 17:59:00
雷恩跟小当家 阿斯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6-15 17:59:00
小当家x李严
作者: redtati (babalala)   2015-06-15 18:00:00
已报警
作者: rabbit83035 (远野妖怪前线)   2015-06-15 18:00:00
看过会告的只有米老鼠跟皮卡秋 以下欢迎补充
作者: scarface ((<ゝω・)绮罗星☆)   2015-06-15 18:01:00
同人创作本来就是违法没错阿违法跟会不会来告你是两回事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6-15 18:01:00
还有Konami这间烂公司 这间烂公司出的游戏我是绝对不买
作者: loxlox (Feon)   2015-06-15 18:02:00
就本质侵权的二创用舆论吃定原创的现象就对惹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5-06-15 18:02:00
同人创作不一定违法 那是灰色地带 需要法院认定才行
作者: kingcallme (无想肥宅转生)   2015-06-15 18:03:00
同人明明是走法律灰色边缘地带,并不是没有人告就是合
作者: g76857 (瓜)   2015-06-15 18:03:00
没错都是公司告 但就是可告 所以非私底下二创还是征求同
作者: g76857 (瓜)   2015-06-15 18:04:00
意最妥当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5-06-15 18:05:00
一般日本对这块都很开放就是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5-06-15 18:06:00
严格来说那是艺术作品 要判决也要看用到哪些原作元素绝对不是你说的全部违法 更何况大部分作者都是开放的
作者: r98192 (雅特)   2015-06-15 18:08:00
好啦 就算可告是日本人要来台湾告 还是直接在日本告…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5-06-15 18:08:00
更正一下 艺术+文学作品
作者: spongebob56 (海绵56)   2015-06-15 18:09:00
不是有GD跟李严吗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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