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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给一半?“4千万侨民 不能照单全收”联合报 记者李承颖/台北报导
无户籍国民是指不曾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的侨居国外国民,或是取得、回复我国国籍后,
尚未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全台原有八百多名来自菲律宾的“无户籍国民”,移民署
二○一○年以专案方式,让三百多名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入出国移民法公布施行前来台的“
无户籍国民”就地合法,目前全台约有五百多名无户籍国民。
健保法等法规中规定,持中华民国护照而无身分证者仅有工作权及劳保,未享健保、投票
权及社会福利补助,持居留证者拥有工作权及劳健保。
五百多名在台湾未设户籍者,一旦生病就必须自费;收入微薄的这些人,更没钱每半年出
入境一次,一旦变成逾期居留者,就容易被雇主剥削,还得每天过著四处躲警察或移民署
专勤队的日子。
天主教嘉禄国际移民组织台湾分会主任庄惠玲说,“无户籍国民”成为黑户,关键在于“
身分给一半”,她认为领有中华民国护照就该视为本国国民,要求每半年出境一次更不合
理,逾期居留不仅要罚钱,还要被自己的国家强制遣送出境,岂不是太过荒谬。她说,法
令一再更改才造成黑户问题,建议政府应该给这些无户籍国民完整的国民身分和权利。
移民署移民事务组居二科科长陈振顺说,移民署常有经济弱势的外劳或华侨,因没有机票
返国而上门求助,移民署会请慈善团体帮忙筹钱返国或缴纳逾期罚金,他建议至今仍逾期
却没钱返国的黑户向移民署求助。
陈振顺说,中华民国在全球有四千多万的侨民,若都申请护照成功,那给予身分证的数量
就很庞大,有人认为申请护照才六万多人,就给六万多人身分证就好,但若其他侨民陆续
申请,政府不可能照单全收,对本国国民也不公平。
他说,无户籍国民是参考英国制度,英国在海外的侨民有三亿多人,不可能每个侨民都给
予身分证,于是衍生“有护照、没户籍”的制度,否则英国根本不可能容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