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肝未告知投保 连续判赔超闷

楼主: wangseja (阁楼上的王子)   2015-06-14 09:42:29
肝未告知投保 连续判赔超闷
http://www.rmim.com.tw/news-detail-8050
消费者权益当道,加上保险法“作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的天条,让保险公司“有苦难
言”。桃园1名黄姓男子,2012年向全球人寿投保健康险,隔年即因“慢性B型肝炎急性
发作”住院治疗,黄男申请理赔时,全球调查发现,黄男早在2006年、2009年病历就有
肝炎纪录,但投保时未告知,因此拒赔,黄男提告,全球一路打至三审,近日最终败诉
判决定谳。
全球人寿调查发现,黄男2006年曾因“慢性B型肝炎急性发作”就诊,2009又再被验出肝
功能指数GPT、GOT异常,显见黄男清楚知悉自身长期为B肝带原者的情况,但投保时竟未
告知,有违诚信原则,且因已达变更危险评估的程度,要求以保险法第64条解约。
但黄男表示,要保书中要求告知的是“过去5年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医师治疗
、诊疗或用药?”,而2006年发作就医的急性肝炎距离投保时已超过5年,而2009年是因
腹痛肠炎就医,抽血检查时才意外发现肝指数过高的情况,但并无进一步治疗,因此,虽
有异常,但没有接受“医师治疗、诊疗或用药”,并无违反告知规定。
一审时法官采信黄男说法,判全球人寿败诉。全球不服上诉,坚称抽血检查即算是诊疗的
一部分,并再以保险法第127条主张黄男肝炎为既往症不赔。
但二、三审法官仍认为,据黄男主治医师说法,黄男肝功能异常的情况,仅知会黄男须进
一步追踪,当下并无对其治疗或用药,因此不违反告知义务;此外,黄男2006年虽曾罹患
“慢性B型肝炎急性发作”,但2012年投保时,已不在疾病治疗中,即使为B肝带原者,但
不代表急性肝炎一定会发生,因此不适用保险法第127条,判全球人寿败诉,全案定谳。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6-14 09:43:00
肝:怪我?
作者: yourdaddy (你爸)   2015-06-14 09:43:00
台湾保险99.999%是垃圾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6-14 09:44:00
买保险 不意外
作者: bhis (XXXS)   2015-06-14 09:45:00
要改条款囉
作者: Atwo (A兔)   2015-06-14 09:47:00
保险业让人看不起不就这样 收保费逢迎笑脸 要出险时就百般刁
作者: MDCCLXXVI   2015-06-14 09:47:00
要你买的时候就说在帮你XDDD 保险一堆垃圾
作者: ghost008 (0080)   2015-06-14 09:47:00
保险业真是满口谎言 还说有苦难言
作者: knives   2015-06-14 09:47:00
原来抽个血就算诊疗,那去捐血的不就等于看医生
作者: ooopstev (高雄金城武)   2015-06-14 09:48:00
这记者水准有够差 保险法64条去翻一翻啦 小时不读书....
作者: tfe60   2015-06-14 09:48:00
要保时什么都好 理赔时什么都叼
作者: ufae0009 (不许人间见白头)   2015-06-14 09:48:00
闷在哪?法官ㄧ路到定谳了都判该赔,保险公司在该什么呢?
作者: tfe60   2015-06-14 09:49:00
医师都说不用治疗 追踪就好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5-06-14 09:50:00
继续该啊 少一件是一件 你没时间跑法院就赚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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