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器官 最重判刑五年
2015-06-13 02:43:59 联合报 记者胡宥心、陈雨鑫/台北报导
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草案,明定死刑犯不得做为器捐来源,另外若
国人买卖器官,无论在境内或境外都违法,最重将面临最高五年有期徒刑,负责动手术的
医师,严重将吊销执照。
卫福部统计,台湾每年器捐只有两百多人,排队等待器官人数每年高达八千多人。国内等
待肾脏移植人数最为大宗,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董事长李伯璋指出,一年约有廿到卅位
国人出国换肾。
这次修法扩大肾脏移植规范,开放活肾移植群体配对,五亲等内无人符合捐肾资格,将与
同样等待肾脏捐赠的非亲属关系家庭配对,预估未来有百分之五到十的等待器捐者能受惠
。另外,透过器捐中心研议“无心跳死亡器捐”临床指引,让无法脑死判定的民众能大爱
捐赠器官。
为增加器捐来源,卫福部医事司正在讨论“无心跳器捐”定义,若能明确认定无心跳器捐
,未来可望大幅增加器捐来源。
李伯璋表示,立法院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加强国人器官移植的保障;不过,
台湾器捐制度相当完善,重点在于国人缺乏器捐观念,政府仍应加把劲,加强台湾同意器
捐人数,器官来源才有办法自给自足。
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洪进升表示,卫福部制度等于断送等待器官移植
者的机会,当器官移植是唯一能救命的浮木时,任何人都愿花大钱换取,台湾仍有万余人
在等待器捐,虽然卫福部立意良善,但应有足够配套再施行此法。
洪进升表示,西班牙是全球同意器捐人数最多的国家,因西班牙将每个人都视为“同意器
捐”,除非个人不愿意才需提出个别申请,否则几乎所有人都有器捐资格,但台湾能否比
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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