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新任大法官吴陈镮:反废死及同性婚姻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6-13 17:39:50
※ 引述《startwinkle (星烁)》之铭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 1.通奸除罪跟是否可以维系婚姻无关,通奸除罪是主张婚姻的民法关系不宜刑法介入。
: : 实务上的见解常会认为,通奸罪的存在使女性被压制于婚姻的父权体制下,
: : 因此女性往往成为通奸罪下的牺牲品,例如依附丈夫或成为通奸罪的对象。
: : 以通奸罪可以维系婚姻的论点并没有办法解释婚姻中的性别不平等问题。
: : 若婚姻中的性别不平等怎么能说是维系少数弱势人士的婚姻呢?
: : 好歹目前民法的利基就是在性别平等也就是双方平等的自由上,
: : 通奸罪存在即是对宪法的平等权(实质平等)很大的一个挑战与破坏。
: 把激进的女权论述(如妇女新知)说成是实务见解XD
: 你怎不看其他妇女团体(如台湾女人连线)也有主张维持通奸罪来保障弱势妇女婚姻的?
: 在这点上面她们的看法与吴陈镮大法官是一致的
: 只会说就算没有刑事的处罚,但也有民事的部分
: 但问题是民事的部分有足够吓阻力吗?
: 如果通奸除罪能提出在民事上的完整配套,保证刑事除罪也能达到相同的保护婚姻效果
: 那我就没什么意见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430/34985596/
第一,什么时候妇女新知是激进女权论述?你知道啥是激进女权嘛?
妇女新知是倡议型的公民社会团体,因此自然在论述上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与目标。
但是这跟是不是激进一点关系都没有。
其次,真正的激进女性主义是指强调女性为本位的论述,妇女新知哪里符合这套?
: : 2.同性婚姻对社会的影响,是否构成宪法第23条的限制禁止事项?
: : 当我们在审查基本权利是否逾越他人权利时常用的莫过于弥尔的伤害原则。
: : 弥尔的伤害原则是在说,一个人的自由范围,是在于不侵害他人自由。
: : 这点与宪法第三条不谋而合。
: : 但是何谓侵害? 法学上合理认为一个人持有正当理由行使行为的界线,反之为被侵犯。
: : 说白点,就是一个人权利被他人所干预支配。
: : 好吧,先看看同性婚姻是否有侵害人任何一项权利? 没有。
: : 没有那根本也不需要检验其他要件了。
: : 如果找不出谁的哪像权利被侵害,那到底要如何援引宪法第23条?
: 请找出宅宅跟初音结婚,一男跟两女结婚,是有谁的哪项权利被侵害?
: 桑德尔早就说一般自由主义者从“平权”的理念证立同性婚姻的做法,是不能成立的。
: 这点即使是性解放派的甯应斌也赞同
: 为何同性恋平权不是同婚的有效理由?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7:42:00
真的别理他说的桑德尔说了什么 因桑德尔还比较倾向支持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7:44:00
竟然说的出妇女新知没有强调女性为本位XD另外请不要拿家家酒模宪的东西出来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7:48:00
什么 不要拿护家盟的东西出来吗 还是不要拿私教圣经出来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13 17:49:00
两者都不要拿,模宪和护家盟半斤八两。
作者: LittleBeauty (胡子小妹)   2015-06-13 17:49:00
认真就输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13 17:50:00
他的理解错误是有名的www到哪里都被嘘爆也不会检讨自己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7:50:00
依据现任大法官李震山的观点,婚姻的制度性保障是由社会制度,公共利益与道德法三者结合而成,是植基于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13 17:51:00
自己吃相难看还不让人讲吗?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7:51:00
真的认真回应 桑德尔的铺陈论点其实还比较支持同婚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7:51:00
传统人伦秩序价值观,与道德法关系密切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7:53:00
他已经算是蛮开放的一位大法官了,说要用合宪性秩序去评价这三者结合而成的制度性保障,最后的结论是同性伴侣法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7:55:00
欧洲许多同婚国家 也是先有伴侣法 但还是走向婚姻法包括爱尔兰在内 不知道恐同只看到半路就认什么终点呢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13 17:55:00
两者都只是自high,所以是五十步笑百步。总之请你不要再拿模宪了,给人看笑话而已。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7:58:00
自由主义者喜欢说社群主义者的善是多元的,没有共识但怎么不照照镜子,罗尔斯所说的right也是多元的?桑德尔就有批评过罗尔斯,他的无知之幕,不知道自由主义者有没有将胎儿当作是人看? 很显然没有当人看才会支持堕胎,而在普遍不把黑奴当人看的过去,在不把黑人当人看的前提下,无知之幕怎么会产生废奴的结果?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04:00
不用吵了 桑德尔看来是比较支持同婚的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07:00
我说的就是思想实验,在思想实验的设置,请问支持堕胎的自由主义者,你们有把自己带入到最弱势的胎儿立场上去吗?还是根本不把胎儿看做是人?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10:00
好啦 反对堕胎 但异性恋父母不养的话 请天主教养总之都和同婚无关 对吧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10:00
我的问题不是跑出来的答案,而是在定义上,是否有把胎儿归类成为人?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11:00
"不把胎儿看做是人" 有喔 圣经诗篇137:9你们谁把婴儿摔死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11:00
在你把胎儿当人看的前提下,才会再问你杀人的理由?
作者: binr (掰呢)   2015-06-13 18:11:00
很佩服愿意跟某S认真讲理的人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12:00
我不知道信徒有什么脸蛋去问把谁当人啦看来圣经不把婴儿当人 异教徒成人及婴儿更不算人?需要看到自由主义者吗 我看不用 信徒自己看破烂圣经就好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15:00
如果我是同性恋者,那我也会反对同性婚姻,这我早自省过,而确实也有不少的同性恋者站出来反同婚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16:00
哈 你是信徒则不用如果 你有反对圣经杀婴吗 你反对信吗?刚不是为了婴儿该该鬼叫圣经诗篇137:9杀婴有福 创世纪屠杀全世界包括婴儿孕妇出埃及记杀婴杀爽爽 你怎么信得那么爽如果我是白痴恐同信徒 我也会立刻改掉我的反同想法这种如果谁不会 无聊把戏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18:00
看来uka123ily在闪躲问题,那讨论就到此为止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21:00
看来大家都认为s某有很大问题 s某又要逃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13 18:25:00
叫他抓错重点冠军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26:00
即使如此 他抓出来的点也是错的 桑德尔看来更倾向同婚但我看很多护家盟的信仰者一再引用桑 不知道引用什么吃的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27:00
反同婚的同性恋者就只有毁废派?明明还有一堆认同一男一女婚家价值观的同性恋者,如D&G的设计师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29:00
那可以找单身异性恋 来反对异性恋整体结婚权?有这种事?基本上有点脑袋能思考的都知道 你自己不想结婚你家的事不论异性恋同性恋 想结的去结 不想结的不要结 有这么难?某人不是强迫症患者是什么?D&G设计师他可以不要结 请代表他自己就好恐同想和上帝结婚 也请代表他自己 不要强迫别人就好你圣经杀婴杀爽爽 你有什么资格论堕胎 还推给同志谈圣经里妇女地位很低 包括新约 女性在会所根本不能讲话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33:00
他们使用无知之幕做思想实验,也会跟我一样导出同婚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33:00
不知道恐同信徒有什么资格谈妇权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34:00
你谁呀你 8.2啦 你的结果对我们而言不重要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34:00
在你的内文说,社群主义者无法满足多元价值者,但我的回复重点在于,你们自由主义者面对多元价值论者,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35:00
不用在那边社群主义者了 桑德尔演讲更倾向支持同婚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35:00
跟社群主义者在根本上没有什么不同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36:00
只是桑德尔的论点更全面 是在道德正义精神上全面支持同婚而不光是自由主义者的"制度选择"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36:00
自由主义者依然有透过多数决来强加价值规范少数,而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37:00
社群主义者的共善何尝又不是一种多数认同? 共同善的标准从来没有到必须百分之百全体认同才叫作共善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38:00
所以社群主义者或桑德尔一旦支持同婚 会使恐同更加崩溃看同婚也是共善之一 ,恐同简直受不鸟了某s还是去向护家盟文章抗议吧 害你老是出丑背错了
作者: lapentti (lapentti)   2015-06-13 18:40:00
中肯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43:00
反对同性婚姻者的同性恋者价值观跟我一样,这让我相信即使我是一位同性恋者,我依然会反对同性婚姻,不因为身分和性倾向的差异就改变我的价值观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45:00
所以恐同的价值观就是婚姻是没有爱情的 只为了生小孩的嘛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45:00
这也很有效的反证某些人认为同性恋者就应该支持同婚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46:00
你有什么好反证的 有个人说他如果是希特勒也会杀人 就等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46:00
是他们太过以己度人,即使在同性恋族群中,对于同婚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47:00
的立场也是多元的,看这次彩虹围城与之后几日的台北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47:00
原来和我对话的人程度这么di 抱歉原PO_u大拖这么长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48:00
同志大游行的人数差距,才让我发现即使在同志族群中积极推动同婚的人也只站同志的少数,多数是不参与或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49:00
8.2有多少人 比9.2少一点啦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49:00
是反对这议题,不过有些人蛮激进的,喊蛮大声的就是jeby171,我再重复我不久之前的话一次,我不想浪费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50:00
8.2恐同就是这么异类XD 恐同还要到处说自己不是恐同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50:00
间跟你对话,请你不要再骚扰我了,可惜PTT没有封锁的功能,只能自主忽略你的发言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51:00
谁骚扰你呀 我从没寄信给8.2恐同过 版上推文又不是你家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53:00
原来你是多元价值论者XD 那你认为有美德的存在吗?美德是不是共善的一种? 普世人权又属不属于共善?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8:55:00
不如问 耶魔屠城 他和美德的关系在哪里为什么耶和华的律法和普世人权差那么多? 这才是好问题那请问u大 你认为美德是耶和华或某宗教的神鬼创造的吗?那请问s大 你认为美德是耶和华或某宗教的神鬼创造的吗?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8:59:00
再问一次,普世人权可否做为共善?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9:00:00
再问一次 你认为美德是如教徒所说的 是耶和华创造的吗?u大的回答我很满意,换8.2 s大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9:02:00
因为jeby171在我表态拒绝回答后依然迄而不舍的骚扰之后我会换成私信或水球的形式,来将此人排除在外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9:03:00
因为问题太犀利就拒答崩溃?XDDD不敢答?s你认为美德是如教徒所说的 是耶和华创造的吗?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9:05:00
我没有打算要继续进行公众讨论,两个人之间先聊聊看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9:05:00
快点回答 这问题回答完还有一串等你回答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9:06:00
在哪些部份能先达成共识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9:07:00
"两个人之间先聊聊看" 别人推文就算骚扰 没见过这种的XD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9:07:00
确实,但我也没有义务在一个会让我感觉不舒服的环境下讨论,就大家各自维持自己原先得见解也行阿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9:09:00
又没人要争取你8.2的认同 紧张什么恐同真的那么好 就不会戴口罩 出来还先说自己不是恐同了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6-13 19:14:00
公开讲OK,你提供一个没Jeby171干扰的公共场地就行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3 19:14:00
我可没私信或水球给8.2过 别说成我有 他的话简直莫明奇秒我会逛八卦板 还有同志板主 又不是你家 你不爽可以不要来你自己去开个舔女童板 吸引舔女童一起讨论也行没人要聊了吗^^ 那我要用圣经作结尾囉圣经诗篇137:9‘谁摔死婴儿在磐石上的 你们有福了!’圣经马太福音10:34‘我(上帝)来 不是给地上太平 而是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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