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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新闻标题:港澳创业家来台定居 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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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04:26:53 经济日报 记者杨文琪/台北报导
为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吸引优秀港澳人才来台创业,内政部昨(11)日部务会报通过“香
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修正草案,增列港澳创业家得申请来台居
留及定居,居留连续满五年且符合要件者得申请定居(即成为我国国民),以吸引港澳居
民来台创业。
内政部移民署官员表示,修正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报送行政院核定后发布施行,施行
时间希望在6月底,相关单位将派员前往港澳宣传新政策。
相关官员指出,行政院国发会参考其他国家做法,创业家可定期居留对象分为外国人与港
澳民众,外国人部分外交部已完成相关作业,内政部配合行政院“推动创业家签证规划”
,昨天部务会报通过修正相关办法,赋予香港或澳门居民来台创新创业的居留、定居法源
,希望提高创业家来台创业诱因,活络国内创业活动及经济成长动能。
内政部表示,这次许可办法修正,新增港澳居民以创新创业事由,在经济部投审会审查通
过后,得申请在台居留;为与外国创业家居留效期衡平,初核发给居留效期为一年,后续
再依创业实绩可延期居留两年,经许可居留连续满五年,每年在台湾地区居住183日以上
,即得申请定居,亦即可申请为我国国民。
据了解,目前港澳来台民众以学生居多,创业者相当少,故许可办法施行后,相关部门将
会前往港澳地区宣传,以吸引优秀港澳创业家来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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