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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庄姓男子前年与一名15岁国中少女交往并多次发生性关系,今年初庄男不满女方
提分手,到女方家大闹,反遭女方提告与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台北地检署开庭时,庄男坚
称前年11月11日到15日间与少女嘿咻,当时少女刚满16岁无不法。但因庄男清楚记2年前
做爱时间,反让检方起疑,传唤庄男胞弟作证,结果查出前年暑假庄男即曾带少女回家过
夜,当时少女还未满16岁,戳破庄男谎言,昨将他起诉。
检方调查,少女生于1997年11月初,她在2013年初,年仅15岁时,透过朋友介绍,与庄男
认识,2人进而交往,多次发生性行为。
但到了今年初,少女有意和庄男分手,庄男愤而到少女住处理论,2人一言不合大吵,庄
男气得砸毁少女住家的椅子、马克杯,少女忍无可忍提告,并坦承2人前年交往后,就曾
多次发生性行为,庄男不仅挨告毁损,还因与未满16岁少女发生性行为吃上官司。
但庄男出庭时,否认与未成年少女性交,坚称是前年的11月11日到15日间,才和少女多次
发生性行为,他还声称,当时少女刚过16岁生日,他与少女发生性行为没有刑责。
但检察官对于庄男能清楚记得2年前的做爱时间,感到不可思议,怀疑庄男是为了脱罪才
这么说,因而传唤庄男胞弟出庭,厘清庄男与少女的交往状况。
庄男胞弟出庭证称,前年暑假时,少女曾到他们兄弟家借住,和哥哥住在同房,戳破庄男
直到11月才和少女嘿咻的谎言,检察官担心庄男胞弟记错,还刻意确认当时少女穿着,庄
男胞弟证称:“她穿短袖。”
检察官认为,少女是前年11月初才满16岁生日,少女却在前年7、8月间就入住庄男住处,
再加上少女也坚称未满16岁时,就已和庄男发生性关系,认定庄男说谎,今依与未成年人
性交罪、毁损等罪将庄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