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政府反问内政部 发放身分证法源依据为何?
2015-06-11 17:09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民间团体“台湾民政府”发行自制的身分证及悬挂该
团体车牌的车辆在路上行驶,遭内政部指台湾民政府的身分证没有国民身分证的
法定效力,并要求各警察机关加强实施拦检、取缔违规车牌,台湾民政府发言人
徐格麟今天下午受访强调,台湾民政府的作法一切符合法令,先前已要求成员就
台湾民政府的红色车牌与中华民国政府的白色车牌都要一并悬挂,因此,没有被
警方开罚的问题,他并反问内政部发放国民身分证的法源依据是什么?
至于本报今天的报导提及“台湾民政府中区宣达团团长周明文”,徐格麟说,周
明文虽曾任中区宣达团团长,但已被台湾民政府除名,目前已经不是台湾民政府
的成员,周明文的发言因此不能代表台湾民政府。
徐格麟表示,他要反问内政部,根据什么理由来发放身分证?发放身分证的法源
依据是什么?
“中华民国是流亡政府,怎可在不属于它的法定领土范围内发放身分证?”。
徐格麟并表示,依据现行交通法规,车牌只要置于明显的位置即可,台湾民政府
先前已要求成员就台湾民政府的红色车牌与中华民国政府的白色车牌都要一并悬
挂,这样的作法符合法令规定,因此,没有被开罚的问题。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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