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中资 雅仕维广告发声明函:侨外投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议员高嘉瑜、王威中12日召开记者会,质疑“台湾雅仕维广告公司”有中资背景,
但仍得标北捷广告。对此该公司透过律师发出声明函,指出该公司为香港永久居民林德兴
先生独资成立,在台有设计登记,在投审会的变更登记表中可查询,并非中资。
声明稿全文如下:
台湾雅仕维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针对今日台北市议员王威中、高嘉瑜公开质
疑本公司实为“中资”背景,以假外资真投资的方式突破投资限制等已事,有失事实本质
,为根本性的误会,为维护本公司正派经营的形象及理念,谨此郑重澄清并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成立于民国99年,系由萨摩亚商主素有限公司(Main Element Profits Limite
d)投资成立,专精于户外广告媒体经营;萨摩亚商主素有限公司则是由具有澳大利亚国籍
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证的林德兴先生单独投资成立并持有。本公司在最初设立时,已依
据外国人投资条例的规定,通过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以下称投审会)的侨外投资申请审
查及资金审定程序,正式在我国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足见本公司确实为侨外投资事业,并
非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所称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在台湾从事投资行为(即
一般所称陆资或中资),此有投审会核发的公司变更登记表可查。
二、目前我国政府对于中资在台投资的限制,主要是依据大陆地区人民台来投资许可办法
的规定,若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第三地区公司股份或出
资总额逾30%或对第三地区公司具有控制能力,即应适用上述许可办法的规定处理在台投
资行为。然而,不论本公司、萨摩亚商主素有限公司或林德兴先生,都不是所谓“大陆地
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林德兴先生从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仅具有澳
大利亚国籍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证。近期有市场竞争对手向投审会提出与本次二位台北
市议员相同的质疑,但本公司与萨摩亚商主素有限公司均全力配合投审会的行政调查,详
细说明公司董事与股东资料,目前投审会确定本公司不具有“中资”性质,足见本公司完
全合法无疑。
三、特此声明,敬请各界察鉴。
台湾雅仕维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尤英夫律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12/505755.htm
柯P又犯了乌龙木事件的错误,没搞清楚状况就急着打小孩给议员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