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梁文杰FB 柯P当场愣住?

楼主: liang7875 (小梁焦仔)   2015-06-10 20:49:50
梁文杰fb
https://goo.gl/yTzD1g
这份公文是财政局给我的回函,
是在答复我三创园区那块地能不能不采BOT而改为设定地上权出租。
财政局的答复是,这块地是当初市政府以设立资讯园区为由,向国有财产局申请拨用,
既然如此,就必须按照原来的申请目的做使用,不能改为设定地上权。
虽然用设定地上权出租的方式市府可以赚很多,但国有财产局不会同意。
原因很简单:如果你台北市政府可以这样赚,那为什么国有财产局不自己赚?
如果地方政府都可以巧立名目向中央骗走一块地然后自己去出租赚钱,
那不是天下大乱?
我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因为柯P的廉政委员(例如马以工)一直说,
三创这块地如果采用设定地上权,可以比采用BOT多赚二十亿,因此想当然尔,
其中有弊。这种说法几乎成为定论,以致柯P自己也这么讲。
但怪的是,主管单位财政局明明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却从来不向市长报告。
这是一个简单的法令认知上的错误,但我发现这似乎成为柯P市府的定论,
然后就在这个错误的基础上去定政策。例如柯P前几天就讲,
他认为就算把整个大巨蛋买回来拆掉,再把这块地设定地上权标出去,
市府还可以赚很多钱。问题是,这块地也是中央拨给台北市政府使用的,
当初拨用的名目就是"体育园区",如果这块地不这样使用了,
台北市政府就得还给中央,而不是自己把它标出去赚钱。
设定地上权可以赚很多,
因为它就是一个简单把土地租出去五十年或七十年的租赁行为。
厂商标租到之后可以自由做赚钱的生意,所以租金可以出到很高。
例如市贸二馆那块地,市府现在标租给南山人寿,标金就高达268亿。
但这样做的前提是,这块地必须是你市政府自己的。
如果你是向中央政府依公益用途申请拨用的,你就不能这样干。
现在市府公布一批要由BOT改为设定地上权的案子,其实都是根本不能做的,
因为根本不是市府自己的地。内湖影音园区就是一例。
我昨天当面质询柯P这件事,柯P当场楞住。我问站在他身旁的财政局长,
到底有没有把这么简单的法令问题向市长报告,他说没有。然后换我楞住。
因为我一个月前质询财政局长时已要求他把情况报告给市长,
我无法想像他可以保持沉默任由市长一直讲错话。
在我看来,不论是打弊案或定政策,基本的法令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否则结果会很可怕。试想,如果柯P真的花了3百亿把大巨蛋买回来拆掉,
之后才发现这块地根本不能设定地上权标租出去,那这个责任要由谁来负?
为了柯P好,我讲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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