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杀2女友判死 吴敏诚竟求:再给一次机会

楼主: patiger (唉)   2015-06-10 17:38:55
: 其实一直很不懂
: 为何常常说要给犯人机会 或者说 犯人有人权
: 却很少说那死掉的无辜之人的机会呢 人权呢?
: 他别无选择就只能被杀死
: 他甚至没有逃跑 说不要的机会
: 我从没听过废死的人认真解释这块
: 是无法解释吗? 还是因为要说出"死人没有人权"太冷血?
: 如果死人真的没有人权
: 那始不是以后要伤人 一定要至人于死
: 反正死人没人权嘛
: 我要是好心留他一口气 以后麻烦的是我 以为他还能行使权力
: 以后就是要干就干到底 不然会很亏这样?
: 这是废死要的世界吗...?
: 那如果是无法解释
: 那真的不要在出来乱了 丢人现眼
试着理解一下费死的想法
死人的人权
根据民法规定
人的权利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死的人已经没有权利,自然没有人权了,请不要再讨论下去
现在来讨论还活着的死刑犯人权~OK~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5-06-10 17:40:00
唉 法律的确是这样认定的,题外话,尸体只是物品一般的存在
作者: nges10310 (隳坏)   2015-06-10 17:40:00
car in the 人权
作者: unitraveller   2015-06-10 17:41:00
所以让死刑犯先死再说 死了 也没人权了出来混都是要有代价的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5-06-10 17:42:00
宪法问题,你拿民法来说宪法保障人民生命权,所以有杀人罪,杀人者要受罚,反废死爱喊杀人偿命,那是复仇权国家并不保障杀人犯既然是由社会诞生,社会应该负起责任赔偿受害家属,而不是只想用死刑敷衍,真正的受害者赔偿反废死提过?杀人犯跟本没本事自力赔偿也没人讨论
作者: hihi29 (无)   2015-06-10 18:03:00
连杀人犯的赔偿都可以推给社会 真是神逻辑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5-06-10 18:06:00
对啊,所以被害者只配有个复仇权,杀完就没你的事了,这是主流民意,受害者人权又不见囉不是很爱谈受害者人权?我并没有谈废死,我只是想谈被害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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