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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5-11/5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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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提名4位大法官 刘静怡:总统宪法上的义务
新头壳newtalk | 林朝亿 台北报导
发布 2015.05.11 | 01:21 PM
学者刘静怡11日表示,总统马英九提名4位大法官,是他宪法上的义务。图:林朝亿/摄
总统马英九提名4位大法官,若同意权通过,等于15位大法官都是总统马英九1人所提名。
对此,学者刘静怡11日表示,这是总统宪法上的权力也是义务,没有违宪的问题;至于马
英九任期只剩1年,是否适合提名大法官?刘静怡则表示,当初陈水扁在2007年也曾提名8
位大法官,并通过4位。
对于总统马英九4月提名4名大法官,台湾陪审团协会与民进党立委田秋堇日前曾召开记者
会表示,宪法对于大法官任期交错设计,为的是避免同个总统掌握所有大法官席次;现任
11位大法官都由马总统提名,若再通过这4位,恐怕违反宪政原理,未来释宪可能没有公
信力,呼吁立法院应该退回总统府提名,留到新任总统及新民意决定。
对此,监督大法官提名联盟召集人刘静怡表示,以她个人的看法,这没有违宪问题。她说
,大法官任期交错是2003年开始采行的,这个设计是让大法官彼此间的任期交错,而不是
必须与总统任期要交错。宪法规定,总统任期4年,这也代表任何一任总统,在他的任期
内,一定有机会可以提出一任大法官。
但如果15位大法官由同一个总统提名,刘静怡表示,她看不出来是必然违宪;如果民进党
团认为这样违宪,那应该提出释宪声请。
至于总统任期剩1年,可不可以提名大法官?刘静怡说,当年总统陈水扁要卸任时,也在
2007年提名了8位大法官,最后审查通过4位;也就是今年9月要卸任的这4个人。
刘静怡表示,宪法规定总统提名大法官,这是他的义务。不是他高兴提名就提名,不高兴
提名就不提名。她说,必须区分对特定总统的不信任及宪法的规定的问题。如果这4位大
法官没有通过,下一任的总统不就也可以提名8位大法官了。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表示,总统提名是根据三权分立设计;讨厌马英九提名大法官的
人,应该好好去审查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才对。他说,应该用同一套标准来检验,如果认
为马英九不应该把这些大法官员额都提满时,那换成民进党执政时,是否也该采取同样的
标准来检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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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对于人选问题之外(这个显然另有争议!!!),
请问总统现在可否提名的问题
是DPP和乡民法律见解对,还是司改会和刘静怡比较对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