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经手的法律案件里,违反公司法的,触犯背信罪的,十个里有十一个都用便宜行事
在庭上辨驳。上次那个案件里,用这种说法的还被加重起诉。
这完完全全就是利用大众对会计与公司法的不理解,胡乱牵托,把钱汇入私人帐户
里,这是百分之百的犯罪行为,是有刑责的,绝对躲不掉。而且是公诉罪,随便一
个乡民去举发都可以,不用期待沃草官官相护。
上面讲的是法律层面,道德层面上,沃草的支出远大于收入,但是沃草的募款额非
常庞大,这么短时间就烧掉,以一般新创公司来说,也是明显的不合常理。就算支
出都合法,也是在自己爽花,财务运用上完全对不起股东(出资人),这在股市里是
亏空公款败德公司常见的特征。
再者,柳林玮混淆是非和各种案件,这个把钱汇入个人帐户,用公司名义租用名车
,还有诈骗外人30万,这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显然柳林有意,用一句"出国很忙"
,就把所有事情混过去,这是完全不合常理的。尤其现今网络时代,公司与个人帐
户都能和银行申请凭证与机器设备安装,网络转帐,说出国很忙因此无法临柜,身
为网络世代,简直是荒谬无比的借口。
由这些行为综合观察,此人不仅不果断认错,而是拖过好几天,思索打混过去的说
法,意图继续欺世盗名,而他这种老鼠屎的劣行,大众还有多少人被骗,就考验群
众的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