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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院:赖清德未善尽义务 依法调查无默认立场
作者: NewTalk 新头壳 | 新头壳 – 2015年6月9日 下午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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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院:赖清德未善尽义务 依法调查无默认立场
新头壳newtalk 2015.06.09 邱珮文/台北报导
针对台南市长赖清德拒绝接受议会质询一事,监察院9日指出,监察院已推派监察委员进
行调查,没有默认立场。监察院也认为,赖清德已有未善尽该法所课予之义务,监察院本
于职责进行调查,厘清是否涉及违失责任。
监察院下午发布声明稿指出,有关台南市长赖清德、副市长、秘书长等主管未列席台南市
议会专案报告及备询等情事,是否违反地方制度法等规定,除了议会函请监察院调查外,
议长李全教等地方人士亦先后至监察院陈情,监察院于今年4月9日经内政及少数民族委员
会决议,推派监察委员进行调查。
监察院强调,本案监委刻正依法进行调查中,相关人员是否涉及违失责任,议会开会程序
是否不合法,致市长不列席,均须调查后始能知晓,监察院没有默认立场。监察院将在蒐
集相关资料、厘清案情,并完成相关调查及审议程序后,再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监察院也说,为厘清案情,已函请内政部表示意见,依地方制度法第84条规定,直辖市长
适用公务员服务法,其行为有违法、废弛职务或其他失职情事者,准用政务人员之惩戒规
定。
此外,监察院认为,赖清德未依《地方制度法》第49条规定,于台南市议会列席说明及备
询,已有未善尽该法所课予之义务。台南市议会也函请行政院调查,行政院业已函复该市
议会并副知监察院,指出该案应依“地方制度法”等规定办理,另“公务员惩戒法”涉及
监察院权责部分,将由监察院本于职责进行调查,厘清是否涉及违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