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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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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记恨26年 男告国小师重伤害还勒索3千万
高雄一名39岁洪姓男子不满就读国小时遭郑姓女老师体罚,竟记恨26年,直到去年找到高
龄70岁的郑姓女老师,扬言:“26年前妳把我打得皮开肉绽、血水喷出,连打2 个半月,
我已经死很多次,没死成,如果不赔我3千万元,要杀害妳们全家。”高雄地院今依恐吓取
财未遂罪判洪男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
判决指出,洪男于1983年至1988年间就读高雄市大寮区永芳国小,郑女则是他3年级至6 年
级的导师。
郑女提告指称,洪男去年5 月9 日、5月12日曾2 次到住家楼下找她,5 月9 日那次她带女
儿拔牙返家时,洪男在她家门口叫她的名字,但她认不出洪男是谁,洪男就拿毕业纪念册
指他自己,说要跟她聊聊,郑女推称身体不舒服婉拒,5 月12日上午9 时许,洪男又来按
门铃,她再请先生透过对讲机推迟洪男。
不料5 月14日上午9 时许洪男又来按门铃,她与丈夫一起下楼,洪男细数当年遭体罚过程
,最后突然表示:“今天我要你赔3千万,我在脸书写9千万,我今天要来跟你索赔3千万。
”郑女表示没钱,洪男竟称:“你26年前把我打的皮开肉绽、血水喷出,连打2 个半月,
我已经死很多次,我没有在怕,如果妳不赔我,我要杀妳们全家,到时阴曹地府见的时候
,不要后悔我今天在这边没事先警告妳!”郑夫当场用手机打110 报案。
法院审理时坦承到郑女住处索赔3千万元,但否认恐吓对方,辩称他没说“如你不赔我3千
万要杀害妳们全家,到时阴曹地府见,不要后悔我今日没事先警告妳!”等语,还说若他
有这样讲,郑女当天就可以提告,而非等1 个多月后才提告。
郑女则坚称遭洪男恐吓,她没有立即提告,是因为派出所所长认为洪男根本没有小时候挨
打的验伤单,且可能精神有问题,劝她不要理洪男,她也认为洪男也许精神上有问题,若
提告怕到洪男做出更不可预料的事,才没在案发当天提告,没想到月底就接到洪男告她26
年前重伤害的应讯通知,她认为事态严重,才决定对洪男提告。
高雄地院认为洪男恐吓取财未遂犯行明确,但考量他无前科,今轻判洪男有期徒刑3个月,
得易科罚金。(王吟芳/高雄报导)
备注:
所以当年到底被打得多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