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moispig (momo不是猪)》之铭言:
: 本肥宅最近在学国一公民
: 刚好教到言论自由权
: 有点好奇八卦版禁政问 不可问政治人物
: 这样算是违反网络上的言论自由权吗?还是没有呢?
: 有没有八卦?
先说结论:没有。
宪法第7条到第22条的基本权条款所能主张的相对人仅限于国家。
简单来说,宪法就像是人民与国家订定的契约,契约双方当事人是人民与国家。
契约条款里面规定,国家原则上不能干涉人民的言论自由,除非合乎例外的状况。
所以说,当国家不当的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时,人民可以拿宪法要求国家要有所节制。
但是,基本权条款并无法在私人间相互主张,
例如,甲向乙说:“你闭嘴!”
乙不可能跟甲说:“依宪法我享有言论自由,你不能叫我闭嘴!”
这道理就像是甲向乙买车,结果甲拿着买车契约去把丙的车开走一样,干丙屁事。
同理,我们各自跟国家缔约,而载明于宪法当中,但你我互相间哪有订约,
少拿宪法在私人关系中指指点点,不然根本是拿明朝的剑砍清朝的官
基本权条款仍有可能适用于私人关系中,但顶多仅能间接适用,
例如解释民法的抽象规范时,可以导入基本权保障的思维来诠释一下,
不过无论如何,基本权无法直接在私人间相互主张,
也没有在私人间高喊什么:“你侵害我言论自由!”之类的屁
这愚蠢程度不下于保留法律追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