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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认同“应报理论”
2015-06-07 02:41:17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报导
“法定刑就有死刑,为什么不能判?”高姓女法官就表示,法官不可能草率判死,一定因
求其生而不可得,才可能判处极刑;实务上,不少法官和与检察官都支持死刑政策。
高姓女法官表示,法官判决必定经过缜密思考,死刑是剥夺生命权的极刑,承审法官会穷
尽一切来替被告“找生路”。但如果一个人精神状况正常,与被害人无冤无仇,下手行径
又凶残,她要反问“不能判死的原因是什么?”
高姓女法官认为,法官量刑时,一定会审酌犯罪动机与目的、犯罪时所受的刺激和手段等
情节,衡量是否真的“求其生而不可得”。她直言说,现在不少杀人犯落网后都以精神状
况有问题来帮自己辩护,但法官会以医师精神鉴定报告为准。
李姓女法官说,有不少法官认同应报理论,认为作奸犯科的人就应受到惩罚。她说,主张
废死者常以江国庆、苏建和案为例,指称法院可能误判,但这些事情都发生在证据调查手
段不完备、不先进的时空背景下,以台北捷运杀人案的郑捷来说,难道犯案过程也遭冤枉
?
一名主任检察官指出,死刑最好能“备而不用”,但不能没有,美国标榜是人权国家,但
有些州仍有死刑;他认为,以“是否有死刑”来论断一个国家是否进步,实在很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