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民间司改会:死刑 难以遏止犯罪

楼主: nobel777   2015-06-07 09:33:56
民间司改会:死刑 难以遏止犯罪
2015年06月07日 04:10 陈志贤/台北报导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律师昨日指出,欧盟及AI批评台湾政府对犯罪提不出具体政策,
只是一味使用死刑,平息民怨,他担心法务部若是以执行死刑,作为对女童割喉案这种“
无差别杀人”新兴犯罪的回应,恐怕难以遏止犯罪,反而会激化潜在犯罪者的情绪及行为

新兴犯罪具模仿性
高荣志说,欧盟及AI批评法务部执行死刑有政治考量,他不认为是泛指在政党、外交等广
义的政治意涵上,而是政府公共政策方面。
高荣志说,女童割喉案是新兴犯罪型态的无差别杀人案,他担心法务部若是以执行死刑来
回应这种新兴犯罪,是用错了方法,难以遏止再度发生,“这恐怕也不是废不废死就能解
决的问题”。
他说,无差别杀人案,因凶嫌犯案前没有迹象,专挑妇女及小孩随机犯案、难以防范,造
成社会极大恐慌。日本几年前曾发生秋叶原无差别杀人案,也造成恐慌,事后日本法务省
对这种犯罪型态进行调查,发现凶嫌因存在感被剥夺,对国家的死刑处罚根本不在意。
找出潜在犯罪因子
以北捷杀人案、女童割喉案来看,凶嫌不在乎犯案后被关,被判处死刑。这种犯罪具模仿
性,法务部若想以执行死刑的手段,来遏止这种新兴犯罪型态,恐怕会适得其反,反倒会
助长这种新兴犯罪的发生。
他认为,台湾已经走向高度、复杂的资本工业化社会,必须进一步了解这种犯罪的成因、
找出解决的方式,死刑无法根本解决此犯罪发生的问题。
他说,政府应正视无差别杀人新兴犯罪问题,寻求解决方法,因为这种犯罪牵涉层面甚广
,建议政府尽早召开跨部会会议,借由社工、警政系统的通报合作,找出潜在犯罪的危险
因子,对一些潜在犯罪者进行通报或先行安置,提前防范,才是正途。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07000238-260102
作者: ppptttqaz   2015-06-07 09:34:00
废死高潮囉
作者: Atwo (A兔)   2015-06-07 09:34:00
死刑 的确难以遏止犯罪 但不是唯一功能
作者: roalan   2015-06-07 09:35:00
用讲的都很美好啦 干
作者: bigloser5566 (叫我风声哥 ~呼呼呼呼~)   2015-06-07 09:35:00
所以废死能遏止犯罪囉?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15-06-07 09:35:00
不过可以防止再犯,我很确定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5-06-07 09:35:00
交通罚则 难以遏止酒驾闯红灯 请废除
作者: whaleegg (^^)   2015-06-07 09:35:00
不死刑一样不能遏止犯罪不是吗?有比较强再出来靠北
作者: Atwo (A兔)   2015-06-07 09:36:00
把死刑存在认为主要是来遏止犯罪的人 出发点就错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7 09:36:00
死刑是最彻底解决败类的方式
作者: ljxc (圣‧肥宅)   2015-06-07 09:37:00
废话连篇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5-06-07 09:37:00
那徒刑能不能遏止犯罪?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7 09:37:00
不是拿来让你们害怕以至于不犯罪用的
作者: a8239060 (Morrison)   2015-06-07 09:37:00
请问司改会是做过大规模的数据统计得到的结果吗?没有就不要乱下定论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6-07 09:38:00
怎么又是欧盟?跟中华民国又没邦交,管太多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5-06-07 09:39:00
不能遏止 但可以遏止他假释出来再犯啊
作者: ojack (sd)   2015-06-07 09:40:00
现在有死刑,也阻止不了犯罪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过去了~)   2015-06-07 09:40:00
死刑本来就不是期待要遏止死型 这些脑残要讲几遍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6-07 09:41:00
“这恐怕也不是废不废死就能解决的问题”,他不是这样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过去了~)   2015-06-07 09:41:00
死刑就是要还被害者公道 还社会正义 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
作者: bhis (XXXS)   2015-06-07 09:41:00
这还用做调查,又没废死过
作者: MacOSX10   2015-06-07 09:42:00
法律 难以遏止犯罪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5-06-07 09:42:00
废食联盟:吃饭并不能阻止肚子饿~~结论,就不要吃饭。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过去了~)   2015-06-07 09:42:00
法律根本不是用来遏止犯罪的 法律是用来 你敢犯罪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6-07 09:42:00
蓝天2,那断人手脚者你觉得也该被断手脚,侵害别人的小孩的人,自己的小孩也要让别人侵害??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过去了~)   2015-06-07 09:43:00
就要承受相对应的刑责 你敢扛 你就去犯罪阿
作者: bhis (XXXS)   2015-06-07 09:43:00
其实讨论那么多都是废言,又不可能废死,这里是台湾,有那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5-06-07 09:43:00
自作自受啊 怪谁
作者: kayajoke (kayajoke)   2015-06-07 09:43:00
讲那么多提出实际做法嘛,扯预防,路上三宝我怕预防出
作者: bhis (XXXS)   2015-06-07 09:44:00
些政客在是怕什么废死
作者: kayajoke (kayajoke)   2015-06-07 09:44:00
车祸通通不准上街好不好?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过去了~)   2015-06-07 09:44:00
侵害别人的小孩 你就要被别人侵害 跟你的小孩无关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7 09:44:00
认为用刑责来阻止犯罪的人之观念 真的很荒谬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6-07 09:44:00
不是多数民意都支持死刑吗?还有民调不是吗?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5-06-07 09:44:00
不能遏止犯罪 不符合最小侵害原则
作者: taiwanalien (晚安地球人)   2015-06-07 09:45:00
那就把你跟死刑犯关一起住个一年,用你的爱来感化他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7 09:45:00
会制定这些刑责 就是用来惩处相对应之过错 而不是吓阻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6-07 09:45:00
既然有多数的民意,讨论再多有什么用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5-06-07 09:45:00
本来就没要遏止犯罪,只是要个公道而已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6-07 09:46:00
是你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啊,照这逻辑,不是以自己小孩被侵害还自己侵害别人的债吗?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5-06-07 09:46:00
又在跳针 废死也不能阻止犯罪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过去了~)   2015-06-07 09:47:00
你搞错了 冤有头 债有主 不是你侵害别人的小孩 你的小孩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6-07 09:47:00
多数的民意就是支持死刑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5-06-07 09:47:00
如果有多数民意赞成酒驾死刑 赞成充公你的财产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5-06-07 09:48:00
都你在恐怕 我撒泡尿也恐怕邻居家里淹水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5-06-07 09:48:00
你没有必要回答任何问题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09:48:00
是要理解什么,那个嘉药肥宅,学妹不给上就杀人..宅王,女友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09:48:00
支持终身监禁,预防再犯,又可以工作,增加社会经济价值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09:49:00
要分手杀女友,要怎么预防,送女人给他们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6-07 09:49:00
你不是主张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式的应报刑罚吗?照你的逻辑就会变成这样的结果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7 09:49:00
又再乱类比了 废死真的是科科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5-06-07 09:50:00
最小侵害原则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5-06-07 09:50:00
我靠 那假如女生砍男生鸡鸡 女生是不是要生出一只鸡鸡让男的砍?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6-07 09:50:00
民主社会就是要服从多数民意,违反多数民意就是强奸民意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09:51:00
昨天李应元在节目提的那个方案其实不错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5-06-07 09:51:00
现状制度就是符合民意阿 但是社会要讨论进步观念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09:52:00
属,然后前2年鞭刑,第3年如果没悔改之意再鞭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09:52:00
但多数决原则,在民主制度有界线,例如专业领域,你用多数决?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5-06-07 09:54:00
而且照你的逻辑 那如果他没有小孩不就赚到了= =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5-06-07 09:54:00
现代刑事政策本来就不可能一报还一报 说不通的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6-07 09:56:00
少数服从多数民意,民主社会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09:58:00
那多数民意认为马英九有病,那就真的有病吗?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6-07 09:58:00
多数尊重少数,少讲了这段喔。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09:59:00
多数决原则,几十年前早就修正了,现还要加上尊重少数人原则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5-06-07 10:00:00
尊重,但不是服从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6-07 10:01:00
而且说不定贯彻少数服从多数想法的社会会造成更多的随机杀人也不一定有人要你服从废死吗??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10:02:00
对呀,但不可否认有些领域是无法用多数决解决的
作者: usaku (眼泪)   2015-06-07 10:02:00
废除死刑也无法遏止犯罪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5-06-07 10:02:00
就是讨论嘛~ 理性讨论不要视进步观念为洪水猛兽楼上就跟你说最小侵害原则 你查一下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6-07 10:03:00
废除死刑的价值跟目的本来就不是遏止犯罪啊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6-07 10:05:00
阿这种很明显就是要看民意 你说有些事不能看民意干嘛?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6-07 10:05:00
你要遏止犯罪,要做的事可多了,但政府摆烂不做,然后就把箭射向废死的人身上??
作者: eleta (左右卫门)   2015-06-07 10:06:00
这不是看民意 政府有限制 很多事就算大家同意也不能做不谈抽象面应该面伦理观 猎巫活祭现实上也都可以做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10:07:00
只是让大众多思考,不要枪决了,就当作事情结束了像最近枪决死囚后,还有人去追究后续吗?人民不就当作结
作者: IronWolf (铁狼)   2015-06-07 10:09:00
罪犯也是会评估犯罪结果啊 不然白狗之流的垃圾干嘛去抗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10:09:00
束了
作者: IronWolf (铁狼)   2015-06-07 10:10:00
议一罪一罚和假释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10:10:00
有些犯罪会评估,有些则不会
作者: washi54 (大尾鲁蛇)   2015-06-07 10:13:00
自由刑 无法吓阻性侵 那干脆别关了 神逻辑
作者: abc32521 (abc32521)   2015-06-07 10:13:00
这些废死讨厌的地方就在这里 只会嘴砲你说要教化 偏偏废死又不去教化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6-07 10:14:00
候友宜跑第一线的提出掳人勒赎从80降到20,司改你的证
作者: abc32521 (abc32521)   2015-06-07 10:14:00
要找犯罪因子 偏偏你们又找不到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10:16:00
关也是一种隔离措施,废死的没教化?废死做了很多狱政改变工作..
作者: Syffence   2015-06-07 10:18:00
照样造句我也会 废死 难以遏止私刑报复
作者: taiki39 (taiki39)   2015-06-07 10:19:00
问题是,有没有研究数据论证啊!
作者: spacealien (崩溃吧乡民)   2015-06-07 10:24:00
废死猪的狱政改革就是宠坏人犯而已
作者: wuklean   2015-06-07 10:28:00
这团体就是废死份子聚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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