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杀人者被杀 这需要疑惑?

楼主: BetaGal (Betagal笑话,曲高和寡)   2015-06-07 07:50:55
※ 引述《im609 (废文专用)》之铭言:
: 杀人者被杀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吧
: 今天你动用私刑杀人
: 之后在国家的法律下公开审判 互相辩驳后
: 被判处死刑 然后经由公权力来执刑
: 这不是刚刚好而已吗?
: 一堆废死怎么连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 退一万步来说
: 出来跑 迟早要还
: 今天杀人的 就已经不正常 也没有公道
假设前提:
杀人者偿命
法官有开真实之眼
case1:
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不看红绿灯跑到马路上
刚好被一个时速60的三宝撞死
case2:
一个被霸凌的国小生,为了保护自己不被欺负
失手拿剪刀刺中霸凌他的小男孩
case3:
一个长年被父亲性侵害的女高中生,为了逃离
魔爪,失手刺死自己的生父
case4:
一个朝八晚十的上班族,一天回家看到老婆偷
汉子,一时愤怒失手将老王揍死
case5:
两个好朋友出去打篮球一打一,结果A防守的时
候干拐子干到B的脑门,后来B回家后脑溢血而死
判决结果:
出来跑,迟早要还der,判死刑刚好而已
全部抓去枪毙,GG
这么多年来电脑科学的人工智能不断增长
类神经算法,模糊理论
人们不断尝试去找出套用在电脑上的行为准则
为什么还是有一狗票的人
甘愿退步到只有if()else的程度?
这样还好意思说自己是理组的?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5-06-07 07:52:00
但法官会判死刑的,都不会是这些case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7:53:00
但按照“杀人者被杀”的逻辑这些都该被杀啊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5-06-07 07:54:00
主要还是看你的动机是啥....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6-07 07:55:00
会看动机啦 通常死刑的杀人动机很少这肿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6-07 07:56:00
为什么3跟4要特意加上失手?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5-06-07 07:56:00
意图 预谋 计画 最后完成犯罪行为~~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7:57:00
原po就是在说杀人者被杀这种论调根本没在管动机和前因后果 所以在讽刺啊XD
作者: yuchuan0521 (东方东方)   2015-06-07 08:01:00
真的,虽然支持死刑也是要区别的
作者: K951753 (三宝饭好吃!)   2015-06-07 08:08:00
自然要看为何杀人 但蓄意杀人的就不用再辩了 死刑刚好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6-07 08:13:00
在地府你要以何面目面对死者 说你是科学家?
作者: kinght0250 (maomao)   2015-06-07 08:13:00
要怎么判断是否蓄意?
作者: a3358826 (马盖先)   2015-06-07 08:14:00
动机怎么看 笑死了 自由心证的东西法官心情不好或看你不爽觉得你是故意你就要死 是这样吗?
作者: ainor (><)   2015-06-07 08:14:00
都不会判死,谢谢
作者: mpcb (绕了一圈)   2015-06-07 08:15:00
依职务需求、受威胁利诱诱骗杀人 当下也是需意杀人 通通GG
作者: sca133   2015-06-07 08:15:00
所以不是说要对有权力判者做限制 这论调跟人都会写错程序
作者: K951753 (三宝饭好吃!)   2015-06-07 08:16:00
跑去国小杀小朋友 难道是过失吗= = 你们有事?
作者: sca133   2015-06-07 08:16:00
所以要求不用DEBUG一样吗..举例也举好要不又互相嘴砲不是指这篇的原PO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6-07 08:18:00
你根本故意混淆各种动机杀人 去看看刑法好吗
作者: uanz (77)   2015-06-07 08:21:00
回应命题凸显荒谬 有人还看不懂 是谁跳针很明显
作者: Lans1002 (蓝斯)   2015-06-07 08:22:00
是没错啊! 都该死
作者: thiuss (thi)   2015-06-07 08:24:00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8:25:00
看不懂又以为他在为杀童案辩护的真的...XD
作者: xup6fm06 (无尾熊)   2015-06-07 08:25:00
没别招了吗!?
作者: K951753 (三宝饭好吃!)   2015-06-07 08:32:00
废死者不能沟通 让他们尽量嘴 反正法官不是这种人当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6-07 08:41:00
废死书读最多,嘴最强了,拍拍手..民调出来比马英九还好笑
作者: Makubax (鱿鱼糖)   2015-06-07 08:41:00
死不死,制不制裁,通通给神明决定吧人被人管,一定会有人持反意见--
作者: wantoknow   2015-06-07 08:50:00
没搞清楚就在嘘 为反对而反对
作者: thecagegin   2015-06-07 08:52:00
都不会判死 烂假设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06-07 08:55:00
杀一个人没判死,你有杀第二个吗?
作者: catnip1024 (catnip1024)   2015-06-07 08:56:00
反废死不会想这些啦XD
作者: hau7341 (老張)   2015-06-07 08:57:00
该死指的都是郑龚之流的..大家都心理清楚....但你所举的例子相信大家都不会同意死刑的吧...文字游戏有什么好玩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8:59:00
哪有玩文字游戏 这篇标题就是"杀人者死不用疑惑"啊
作者: hau7341 (老張)   2015-06-07 09:00:00
被逼、失手、意外跟 杀人当好玩是不一样的..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9:00:00
是一堆人自动连结和这句话无关的案例进来吧
作者: hau7341 (老張)   2015-06-07 09:01:00
.....你只看标题文字哦.....这个时间点大家激奋当然是因为龚的案件..想也知道他们指的是这类人.....别闹了啦...
作者: bobee (剥笔)   2015-06-07 09:14:00
你举这些例,反废死举一堆杀人魔的例,都是个案有意义吗?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5-06-07 09:15:00
杀人者死就是没在管过失致死的啊
作者: bobee (剥笔)   2015-06-07 09:16:00
每个案件该怎么判和死刑该不该存在是不同层级的事!
作者: Chaung (健康沙拉霸)   2015-06-07 09:19:00
这篇回的没错啊,原本的基础就是立在条文写着杀人者处死刑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9:21:00
那就要反废死在文章中写清楚啊 他可是只有说杀人者死可没说"像郑龚这种杀好玩的者死"范围定清楚好咩 论文基础
作者: hau7341 (老張)   2015-06-07 09:24:00
好啦!他们的错!那他们照你写的打..你会支持他们吗
作者: chang505 (眼线)   2015-06-07 09:26:00
你der逻辑坏掉惹?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6-07 09:26:00
还不能说支持 就像我也还不能支持废死一样 但至少会开始思考这种杀人游戏者的量刑该到哪里
作者: djuy (djuy)   2015-06-07 09:29:00
混淆视听
作者: llonglifee (▲)   2015-06-07 09:36:00
作者: benson60913 (马英九)   2015-06-07 09:52:00
反废死的101招:你们逻辑烂 一直跳针
作者: qaz12wsx45 (我是我自己)   2015-06-07 10:02:00
"唯一"这东西根本不能出现在法律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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