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711206 (阿尔提克斯)》之铭言:
: 把废死和政府可能不受控制合在一起 这逻辑我实在搞不懂
: 一个废死的政府 难道失控后就不会杀人?
是的 他失去了使用法律来处死反对者的名义
如果失控的政府依然要杀人 就是谋杀 而不是以公义之名
: 所谓正义是会改变的
同样的道理 坚持死刑的才是正义的正义也有可能改变
: 当初中世纪抓捕巫女 对当时的群众 这是正义的实现
: 现在台湾超过八成支持死刑 这也是正义的一种
无知的正义 更证明了失控的群众与其组织的政府( 暴力团体 )有多危险
: 废死要做的不是在争论政府是否有权对犯罪者执行死刑
: 这已经变成讨论政府存在意义 关于这方面的理论很多
: 支持、反对都有 但和废死的关联性实在不足
关联性大了 因为死刑是人民赋予政府的一项权力
而这项权力 非常大 大到了不应该轻易的相信政府可以完美的控制
因为过去的历史证明了政府根本就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权力
以恶法之名进行的死刑杀人多到不可胜数
: 因为即然废死支持国家要废除死刑改以终身监禁来处罚
: 换句话说 废死就已经承认这个政府已经获得人民给予的刑罚权
废死从来没有反对政府可以得到一定的能力来保护社会与人民不受罪恶的侵犯
但是我们不认为政府能够妥善的控制自己的权力
: 结果原PO又说这政府可能失控、有前科等等
: 那不是很怪吗?你同意给政府刑罚权 又说他失控会杀害反对者…
: 我劝原po还是回到废死、反废死的议题
我从来没跳出议题 是你没进来我的议题过
: 说服多数支持死刑民众 可以用终身监禁(永不释放)来替代死刑
很简单 刑罚的存在目的不在于教化( 主张教化的废死主张都是荒谬的 )
而是以保护善良人民不受二度伤害为前提
死刑跟终身监禁同样可以达成效果
你胃酸过多可以吃胃片解决 也可以开刀解决
用吃胃片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不需要开刀
效果一样的情况下 何必要给政府可以杀人的权力??
唯一不同的效果就是受害者家属的爽度而已
为了一种快感而将这种无上的权力给过去纪录恶劣无法控制自己的政府
这种风险就足以让死刑应该废除了
: 并要求这些犯人 一日不做一日不食
: 达到当初刑罚的目的
: 有做过民调 假如可以保证原先死刑者 改为终身监禁永不释放
: 并且让他们要终身为自己坐牢经费负责
这部分我不反对 我主张应该找个太平洋的小岛
然后把所有世界的死刑犯都放上去 让他们自生自灭
但是我还是不认为政府有权力剥夺人的生命
: 支持废死的民意可是上升很多的
: 有时间救死刑犯 还不如推动修法 将废死的阻碍一一排除比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