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女原谅狼父淫女4年免坐牢
45岁的男子阿勇(以下皆化名),从女儿小婷读小四开始,就对她猥亵或性侵害,时间长
达4年,法院审理时,妻子与小婷都选择原谅,还向法官恳求“给我家一个机会”,台中
高分院因此宣告缓刑5年,给他自新机会,让阿勇不必坐牢。
高分院判决书指出,阿勇大学毕业,其妻是护理师,堪称中产阶级高等知识份子。阿勇却
于女儿小婷读小四开始,趁妻子值大夜班,对小婷抚摸或用舌头舔胸部、下体与臀部,甚
至用手指头侵入下体。小婷虽厌恶,却没有告诉别人,用翻身或拉棉被抗拒,阿勇随即停
手,期间长达4年。
判决书指出,随着女儿成长,连妻子在家,阿勇也会猥亵小婷。去年1月27日凌晨,阿勇
又抚摸小婷大腿与下体,小婷翻身抗拒罢手。
判决书显示,当天晚上母亲怀疑小婷结交男友,管教时语出“父亲很关心妳”,小婷却露
出鄙夷怨恨眼神,母亲再三逼问下,小婷才说“爸爸摸我”。
法院审理时,阿勇坦承犯行,阿勇的妻子说,以她护理专业判断,阿勇要心理咨商,而不
是关起来。小婷也说,原本很厌恶父亲,但父亲勇敢承认错误,已经原谅他,希望法院“
给我家一个机会”,台中高分院据此轻判徒刑1年8月,缓刑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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