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nk117 ( )
2015-06-06 14:47:45媒体来源:自由电子报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40473
房地合一“非自愿”条款 财部私托蓝委 打脸政院版
〔记者陈彦廷/台北报导〕房地合一课税修法过程难得获朝野立委一致赞成,立法院会今
三读通过。然而,法案在日前立院最后朝野党团协商阶段,财政部竟私下委托国民党立委
费鸿泰协助提出修正动议,将最初财政部版本曾提出、后遭行政院版本移除的“非自愿因
素条款”借尸还魂,财政部此举形同打枪行政院!
对于朝野协商时提出“非自愿因素”条款,费鸿泰今受访时直接了当坦承,“这是财政部
拜托我提的。”
今三读房地合一法案将房地产交易所得税率分为4级,出售持有1年以下房屋者课征税率45
%;持有超过1年、未逾2年者35%;持有超过2年未逾10年者20%;持有超过10年者税率
15%。但新法也订有“非自愿因素”条款,因调职、非自愿离职等因素交易持有2年以下
房地,可适用20%普通税率。
此次修法积极提出个人修法版本、尝试说服行政部门与执政党中央的国民党立委曾巨威还
原修法过程,他说,财政部初次提出版本太保守、右倾,当中就包括了“非自愿因素”条
款;于是他提出自己版本,并直接找行政院长毛治国沟通,最终说服毛,因而送到立法院
的行政院版将该条款删除。
曾巨威说,昨天朝野协商房地合一时,费鸿泰提出修正动议让他“非常讶异!”更令人生
气的是,财政部长张盛和竟然不捍卫行政院版本,到头来反而对费的提案点头称是。
最终,修正动议在朝野党团均表赞同下通过,不愿背书签字的曾巨威愤而离席。他说,协
商场合大家看起来像是早有共识,显然恢复“非自愿因素条款”一事,在朝野协商前的私
下“会前会”就已先有了结论。
曾巨威批评,当初财政部在政院版法案出炉后从未公开反对,如今在朝野协商却有此表现
,会让外界觉得,“财政部打枪行政院!”行政体系怎么可以这样不一致?
曾巨威解释,从专业考量,房地合一与奢侈税不同,是所得税而非交易税,确定有赚到钱
才课税,“天底下哪个国家,课所得税还有分自愿或非自愿赚的钱?”这样大家都会以非
自愿为理由来缴较低的税。
曾巨威说,房地合一实价课税,确是台湾重大的税制变化,这次修法财政部确实有其功劳
,但在最终的表现却给人“莫名其妙、为德不卒”之感。
不过,费鸿泰却强调,房地合一的4种税率中,持有1年内交易的45%与持有1至2年的35%
是惩罚性税率,2至10年的20%是一般税率,而超过10年的15%则是优惠税率。
费鸿泰说,对于非自愿性因素被迫短期交易者,明明不是短期炒作,照理跟一般人一样,
“为什么要给他惩罚?”费并说,该条款所照顾到的也都是中产阶级以下者,而非富人;
曾巨威搞错了,课税不是对错问题,而是选择的问题,应顾及公平性。
作者:
coolda (cool)
2015-06-06 14:49:00后门开有够大
作者: tsubasa (祸兮福之所倚) 2015-06-06 14:56:00
非自愿因素很难吧 除非公司是他开的那真的是后门了0rz
非自愿,那有限制几次嘛?如果一两年都固定来个非自愿那根本不是非自愿吧,是自家开公司吧= =
作者: tsubasa (祸兮福之所倚) 2015-06-06 14:59:00
自己调自己职?XD
作者: peachnest 2015-06-06 15:09:00
曾巨威真不必坚持 非志愿获利只是缴较低的税率又不是免税 何况伪造也可能被罚
作者:
lion198 (n/4)
2015-06-06 15:39:00离职证明很难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