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wAt (nothing)》之铭言:
: 其实
: 就逻辑而言
: 废死是比较有道理的
: 因为
: 如果杀人是错的
: 那么同理政府杀人也应该也是错的
理不是这样推的
凡事也有个因果关系 政府执行死刑是因为有犯在先 有罪在据
怎么能够用‘因为杀人不对 所以政府不能杀人’这么简单的逻辑就下结论呢
我也不赞成废除死刑,而且我认为废死团体根本搞错方向
最近听到废死罪主要的论点 就是死刑没有吓阻犯罪的能力
这实在有够滑稽 不要说让犯罪率下降几个百分点
哪怕只要死刑能吓阻一桩 就一桩犯罪事实 他也就产生了存在的价值
至于原来就没有差别的对象 比方说老实人(根本不会触法)
与疯子(根本不管法律如何定),废不废死根本没有影响
好吧 反面论证 如果我站在废死那边 我要如何说服其他人?
以前参与演讲辩论接触过很多死刑的讨论
最让我觉得还有点道理的 大概是这样讲的
‘剥夺他人的性命,被认为是不符合人类道德观的
那怕是为了大众群体利益,也不应该使用这种手段
尽管此人罪恶重大,国家公器也不应被赋予剥夺生命法益的权力’
到这里为止,其实论述仍然停留在‘我认为你应该’的阶段
国家权力能够扩张到什么地步,应由全民决定,不是你认为怎样就行
‘国家这种整体概念应负起标竿责任,上行下效
给予人民一种意识,尊重生命,保护生命
寄望人民体察此等诉求,进而尊重身边的人事物’
这里虽然有点虚无飘渺,概念好像是,剥夺生命这种意识
国家不希望人民有,所以国家就应该带头先不要做
刑罚惩治应不超过此为上限
说到底,还是价值观的最终审判
预防怪物养成是一定要做的,社会责任的确是不能忽视
但是已经变成怪物而不可教化的,必须施以永久隔离
加上罪犯所造成的社会损失已经使其无权主张自己的生命法益
死刑 应该存在 但我们希望他永远备而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