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什么废死一直跳针?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3:40:48
先说立场,我不支持现在废死
只是从我的学术训练来发表一下对废死的讨论的观察
然后文中不使用社会学的概念,因为这非我专业
我还是老样子,文章很长
不想看的可以直接左转,不想用脑的可以直接按2
会用脑可是不想在这篇用脑的也随你,反正你不用脑也就只是我不必去回应而已,无妨
我从这这系列文开头开始谈起
开头的Zongsheng反驳的第一个论点为
: “第一,就算执行死刑,还是会有人被杀,应该要着重改善社会问题”
以执行死刑与改善社会问题无直接的逻辑关系为由认为这是废死派的第一个跳针
然而,这一个论述很明显的是去脉络化的,因为废死的这一论述
是在回应“死刑具有吓阻犯罪”的这一个命题。你把这个前提抽掉,逻辑当然不通
去脉络的指责别人逻辑不通,我也觉得这人逻辑怪怪的
而这位仁兄在另一篇文章 〈[问卦] 废死没一个能打的 ?〉也提过
: 废死自己很清楚,有些研究废死犯罪率下降,有些研究废死后犯罪率上升
很显然他也知道废不废死刑对于犯罪率的影响还没有一个可确立的推论
这点固然是打了废死一巴掌,但同时也赏了废死论述的原对手一巴掌
既然国外的研究与分析是否能够适用到台湾的脉络还没办法给个定论
那是不是应该来做一个台湾的分析?
这件事情谁该做?
为什么你们会觉得是废死或是反废死的人该做呢?
领钱该办事的不是法务部吗?
没资源没资料做分析做个鬼阿
所以回到原命题,死刑是否能吓阻犯罪?
拍谢,请至少等到国外有个权威的研究出来或是台湾的法务部做出了有效的分析再来谈
然后,社会问题的分析与改善,从我观察来看是双方都同意该进行
但进行了没有?好像没看到
改善了没有?好像也没看到
那这件事情谁该做的?法务部&当前政府
废死团体是什么?一个“民间组织”,在推动一种理念,代表一种民意
反废死的群体是什么?一群“民众”,也代表一种民意
掌握资源与国家机器的是谁?政府
就好像八卦版普遍支持打房,理由是居住正义、分配正义、整体经济前景的考量等因素
然后也有一票既得利益者希望政府不要打房
这个时候这群既得利益者跳出来说你们如果要求政府打房
是影响市场机制、是破坏经济发展blahblah的
然后此时既得利益者叫支持打房的人提出研究数据、提出理论、提出配套什么的
不然不准打房
接着政府坐在旁边喝茶看你们吵架这样
阿请问这时候谁该做什么事情,很难理解?
第二个
: 第二,我们唾弃杀人犯,却又杀这些杀人犯,我们跟他们有何不同?
这一点,我只觉得你们在鸡同鸭讲
看了看废死联盟的网站,他们反对死刑的理念因素在于生命权或人权
他们的论点主要是在于国家无权侵害人权
而Zongsheng的说法
老实说我有点想挑你逻辑上的问题
: 很大的不同不是吗
: 杀人犯是莫名其妙杀人,被害人是“被迫”结束生命
: 而国家制定法律是先告诉你杀人会死刑,而后才有杀人犯
: 所以这些人明知会死刑然而还执意杀人,那这些杀人犯是“自愿”结束生命
你不觉得你扩张性解释了很多东西吗......
不过这不是重点
但我代为诠释下的结果是
Zongsheng其实要表达的应该是
“加害者本身先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权,因此不应保障加害者本身的人权”
这一件事情其实很复杂,因为到底人权的界线该如何拿捏分寸一直以来都争论不休
我自己是学社会学,老实讲我也没有去接触过法律哲学等等对人权艰涩的论辩
加害者人权重不重要?
因为加害者侵犯了受害者的人权
所以不管是一颗子弹毙了他、一刀一刀凌迟致死,乃至于像是某漫画一般丢去做人体实验
就都可以这样吗?
不要跟我扯跳针,法律是一个原则跟判准
真的要修法这些原则跟判准都得要搞清楚
虽然法律精神当中也有比例原则
但多的是很难以判定分寸的时候
比方说如果今天一个学生A在学校撞到了另一个学生B
有犯意无犯罪事实的呢?
如学生A很讨厌学生B,希望把他从楼梯上撞下去让他摔死,但没做
有犯意有犯罪事实但结果不严重的呢?
同上,学生A撞了学生B,学生B擦伤而已
有犯意有犯罪事实且严重的
同上,学生A故意撞学生B,学生B摔死了
or
学生A很不爽,故意在楼堤旁撞人,学生B很衰的被撞,然后摔死了
无犯意有犯罪事实
学生A不小心撞到学生B,学生B摔死了
不同的状况下
我们怎么评断学生A的侵犯人权的程度?
怎么样评断学生A的犯意?
怎么样评断学生A的人权?
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我们才可以跨过了那一条线,剥夺其生命权?
可能会有些人觉得讲这么多,现在不是就在讨论国家有没有权力剥夺生命权而已吗?
很遗憾的是,生命权确实是一个特殊的东西,这绝非是可计量的权利
因为这背后牵涉到人命的神圣性,这跟一般的财产权有着决定性的差异
(这个神圣性绝非单纯佛教跟你说不要杀生的那种理由,但确实与文化当中的宗教性及
社会性有关,就好比“性」,特别是女人的性在多数文化当中也具有神圣性,性的商品
化造成道德上的纷争就是一个例子)
若是除去了人命的神圣性
老实说像郭董那样把人当工具看、血汗工厂没有不好的想法也完全没有什么不对了
台湾刚从一个没有人权的时代走出来没多久
甚至经历过那种折磨的人现在也还有些活着(如苏建和)
可是很显然的当前的人似乎都不是很在意人权这件事情
至于那个教化什么姣的理由我个人是持保留态度拉
说实在我也不认为所有人都有救拉
可是像是mormegil
: 不用教化,只要知道有疯狂面具,然后呢?没有死刑之后假释?
这种逻辑我也是觉得很神奇啦...
苗博雅就是主张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
那到底还有什么假释不假释的问题吗?
到底为什么会有一种废死→废除刑法的论点
我实在没办法理解这中间的逻辑怎么来的
是滑坡理论还是怎样的我有点不太能够理解这些逻辑好的人在想些什么
然后像是这句
: 谬论 要不是废死的快乐伙伴到处用尽心力干扰死刑执行和法官心证
所以反过来说,反废死好朋友们的意见就不会影响到法官把不至于判死的人判死吗?
你们可不可以不要扩张性解释,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呛别人没逻辑好吗?
特别是他妈的关文组屁事了,这哪门子的鬼逻辑阿
回过头来再回去看Zongsheng的其他论点好了
他反对废死的“死刑有可能误判,因此要废死”
然后他用了郑杰当例子,老实说我觉得这是用特殊例子,当然这也可以讨论
郑杰的例子确实没有什么误判的空间,所有人都看见他杀人了,也当场逮到了
所以我们要说,众目睽睽之下犯案的不会有误判空间,可以判死刑
那不是众目睽睽之下的就不用判了吗?
还是我们要改成,有“直接证据”的判死刑,没有的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可是又有多少案子的直接证据像郑杰这么有力的?
有人目击算不算?但有没有可能认错人?
有录影录到算不算?但有没有可能画面很模糊?
现行犯算不算?如果是离开了犯罪现场之后才逮到人的呢,有没有掉包可能?
看看那精美的玩命光头不就干过路上掉包这种事情?
法律是一个原则,不是可以随便给你写下这么多模糊不清的但书的
而且在死刑的讨论上牵涉到生命权的议题,因人命的神圣性故这议题很复杂
: 第二,死刑从判决到执行有多困难,有多少程序要走,我就不用多说了
: 第三、是人就有可能误判,但我们已经尽最大努力让他比率降到很低,更何况是死刑
接下来这两点完全就是专业论的教徒阿
这里的争执跟反核说核电厂有人为疏失的可能,拥核的说核电厂制度万无一失没两样
有那个机率在,但双方都不相信对方估出来的机率阿
然后你说有逃狱的可能,阿这不是又反过头来让对方说可以靠专业论改善了吗?
那你是不是要举高雄逃狱事件当反例?而对方是不是可以举苏建和、江国庆当反例?
此外你的说法
: 再说一次,不是随便死刑欸,从判死刑到执行就很困难了,
: 更何况一般杀人还不一定会判死刑喔
: 那你就知道这些会被判死刑的是什么样的人了
这个说法没有解释到误判不会出现,而且第二句跟第三句可以改写成
“更何况不是所有罪刑都会判死刑,那你就知道会被判死刑的罪刑是什么罪了”
去掉人,这句话一样可以成立
最后还有一个“废死:死刑无法让家属得到慰藉,人死不能复生”
这个论述你也说了
: 执行死刑是不会更快乐,但不执行会更痛苦
这句话我没有数据基础可以反驳你,但说实在的会不会更痛苦也不得而知
一枪下去,正义伸张了?面对家人的逝去,怨恨的对象也葛屁了
然后呢?就不会更痛苦了吗?
这个问题我给不出个结论
因为我只有一个死在加护病房的家人
而即使我觉得我可以因为主治医师的言语打击过我家人的求生意志而去怨恨他
但我最后还是觉得不该这么想
不过这不重要
例子有差异,且我的经验也没有代表性
但讲实在话我觉得这应该是要去找心理咨商师来帮助心理复健吧.....
我每次看到一句话就觉得很不对劲
“废死/法律只在乎加害者人权,什么时候在乎过受害者人权了?”
看到这句话我真的完全同意
但是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
每次只要死刑犯被枪毙了之后
那些喊着要执行死刑的人就觉得正义伸张了,安全度爆表的闪人了
然后受害者家属呢?他妈的还是没人关心阿
所以现在有人关心受害者的后事处理了吗?
受害者家属的心理咨商进行了吗?
受害者家里的经济有没有困难了吗?
有人想过吗?
反正今晚六颗子弹打下去
台湾80%的人又可以安全度爆表的睡得很好了~~~
想这么多干嘛呢?
就算真的有误判了,阿人又不是我杀的
是国家杀的阿~~~是大家说要杀的阿~~~
又不是我杀的
司法可不可信不重要
政府老是在拿死刑犯救民调也不重要
整个创造出怪物的体制有没有改革不重要
看到可能威胁到自己安全的人被轰掉了才最重要
省钱又省事嘛~~~
说到底我不觉得反废死的逻辑推论有比较完整正确到哪里去
况且牵涉到生命权这种价值判断上已经很难单纯用逻辑来解决了
但逻辑不好没关系,尊重一下别人的意见很困难吗?
一堆仇女宅看到苗博雅这个又是女性又是非既有女性形象又喊废死的靶子
立马原形毕露无疑开始各种狗屁倒灶的批评
看了他妈的就让人一肚子火
重申一下我的立场
我反对现在废死,因为整个社会根本没有足够的理性来讨论,以及足够的理性讨论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5-06-06 03:43:00
2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6-06 03:43:00
原来奉公守法 支持死刑是既得利益XDD
作者: paladin90974 (芭樂丁パラディン)   2015-06-06 03:43:00
你的推论只在这六枪有误判的情况下有效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6-06 03:45:00
认真文推
作者: ray81712 (rayschung)   2015-06-06 03:49:00
认真给推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15-06-06 03:50:00
统计学就好了根本不用社会学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3:51:00
拿电影举例 我笑了只会觉得社会不理性 这才是他妈的去人性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3:54:00
好多人放弃思考了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3:55:00
另外事实上台湾已经有很多针对重大刑案的研究了很多都是以个案的形式进行研究的 有想过为什么吗?
作者: kokus (kokus)   2015-06-06 03:55:00
以牙还牙是落后国家的思维 如果跳不出来就不会进步看看那些沙漠猴子在干嘛就知道了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3:57:00
现实上就是有警察明知道死刑犯无罪还弄死他的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3:57:00
日本美国好落后喔~ 文化差异不是在那说落后进步的
作者: freedom77 (肥希我老婆)   2015-06-06 03:59:00
太多人只注意眼前,不去注意整体。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3:59:00
这些东西只有在翻案后才发现警察有証据可証明
作者: kokus (kokus)   2015-06-06 03:59:00
楼上是X七吗?台湾法律还没废死过好吗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3:59:00
另一边的人? 谁? 杀人犯吗?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00:00
无罪却销毁或隐藏不报的讲美国日本就更好笑了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5-06-06 04:00:00
美国日本:????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02:00
美国日本每年判死刑跟执行的数量一直狂降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02:00
另一边就废死阿,选择性忽略就是了?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03:00
美国废死的州越来越多 没废死的也走向缓死了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04:00
为什么被害者家属另一边是废死 所以说废死就是杀人犯?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04:00
美国每年都执行死刑的只剩七个州剩下的州死刑犯几乎都没在杀的日本好几个死刑犯关了三四十年拿美国日本出来讲只代表没有思考他们的制度如果说支持死刑的同意学现在的日美死刑犯关个十几二十年再处死也是可以啦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09:00
回文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都说台湾已经很多犯罪研究也都砸很多经费 你想要的大型的研究计划到底是指什么?期刊论文找一找好吗?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12:00
怎么不是你给资料 是你说很多研究的耶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12:00
很多个案研究,所以呢?你要不要举个整体性的研究?再多的个案研究没有针对其一致性的因素做整体性的分析再多的个案研究都还是只是个案研究而已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13:00
说很多研究又不给ref这样会被教授电爆耶拜托给个台湾整体性的研究好吗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14:00
另外我跟你说 为什么都是个案研究 因为这种研究最怕的就是被类推 你没办法证明因果只会造成更多的刻板印象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15:00
止兀也会嘴说随机杀人国际上有很明确定义啊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15:00
真要说量化的犯罪研究,有 而且也不少不过基本上这种研究的研究 结论都不敢写太死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18:00
我笑了 在那里打泥巴战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18:00
你说很多研究 从你讲到现在十几分钟了 研究勒我才笑了 有人说很多研究又不给ref 谁要笑啊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19:00
基本上有些人讲话没什么意义 我不会去理会的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6-06 04:19:00
你学社会学 但社会学又不是你专业那你学了 三小然后你直接地图砲 扣大家仇女宅的帽子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21:00
他又没用社会学观念讲这篇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6-06 04:21:00
显然跟你谈尊重这个词也是有点难我有说他用社会学吗?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23:00
他说一堆仇女宅啊 很多人直接骂苗博雅丑T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23:00
SO? 所以你现在是要跟我讨论政府作了什么吗?我懒得帮这垃圾政府护航 我了解的就是有砸预算下去就是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25:00
别在跳针了 这领域有点了解的都知道研究量有多少就算是普通大学生都会找了 连找资料都不会的话 我没有跟你讨论的必要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26:00
我不否认犯罪学的研究量拉,可是现在端得出来的研究是?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27:00
是谁在跳针啊....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27:00
你今天如果要为反废死辩护,不是该提出指标性的研究成果?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27:00
台湾针对刑案的研究这么多 一直说要文献是有事吗?
作者: shadowdio   2015-06-06 04:27:00
愚民只会思考自己能懂的层级然后大声放话啊 谁跟你理性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28:00
amakase: 如果你要证成“死刑有吓阻作用”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28:00
你找一篇台湾发的国际期刊 说死刑有助于治安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28:00
重点不在于研究有多少,而在于有没有指标性的研究?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29:00
快点给我看看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29:00
OK,那是我过度诠释,那你要不要说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29:00
我觉得最好笑的就是这种脑补了 我都没说过的东西能砲的这么大声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30:00
那你到底想说什么 很多研究 然后勒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31:00
如果针对犯罪研究这块 我想说的是 你说台湾没有研究这对台湾进行犯罪研究的学者及实务工作者是相当的污蔑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32:00
研究的结论是什么告诉我好吗我看懂了 你这样说我同意但台湾有研究结果显示死刑会让治安变好吗另外日本每个执行死刑的都会公布死刑的理由还有如何针对这类犯案做预防的报告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36:00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研究都是做个案研究的原因了犯罪的成因太多 也有可能是今天觉的萌萌哒就去犯罪因此研究结果很难有外在效度 因为你抓不出因果关系死刑能不能吓阻犯罪这个我不知道啦 像上面说的犯罪成因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38:00
你或许了解犯罪学学科的侷限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38:00
太多了 不过我确定死刑一定能大幅降低杀人犯的再犯率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38:00
那不就是说有没有死刑对重大犯罪没有显著影响
作者: xerady (哎!)   2015-06-06 04:38:00
作者: ta29 (nyo)   2015-06-06 04:39:00
(茶)我只知道台湾越狱超多人的....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39:00
全世界重大犯罪再犯率最低的是废死国家喔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40:00
针对杀人犯 我没看过被执行死刑之后的杀人犯继续犯罪的反而是假释放出来的有很多再犯的例子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41:00
对啊 那些没被判死刑的呢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41:00
那就是另一个课题了 跟废不废死也没什么关系回到上面的讨论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42:00
你知道芬兰有研究结果显示再犯率跟刑期长短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42:00
重点就在于 成因太多的情况下贸然作量化研究只会是贴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42:00
我不是很能理解你讲得这个例子,可以说清楚点吗?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43:00
标签的动作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43:00
被执行死刑之后的杀人犯是? 判决死刑 还没执行? 还是?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44:00
因为你不能确定你的变项能证实因果 在这里的应该里解吧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44:00
芬兰的量化研究跟你说了再犯率无关于惩罚严重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45:00
像是今天被枪决的几个、之前的陈进兴知类的我确定他们在被枪决后就没有犯罪过了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5-06-06 04:45:00
性 当然如果你要犯罪就死刑 那再犯率是零没错啦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46:00
量化研究最让人诟病的就是这点 你无法却定变项间的相关是不是真的由于变项有相关所引发的!!!就算你是作回归 或者是跑SEM之类的 你都不可能控制所有的因素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4:57:00
有,只是没有意义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57:00
毕竟现实世界我没看过死人犯罪的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6 04:58:00
程度低落的政府就不足以匹配更强的权力,死刑就是其一。要嘛就做好要,不然就直接废死。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4:59:00
至于杀人犯放出来继续杀人的 板上之前有讨论的吴敏诚其他的例子也还是有 像是前阵子出来帮废死说话的那个他的两个亲人被同一个杀人犯杀死刑能完全杜绝这种可能
楼主: amakase (水缸里的鱼)   2015-06-06 05:01:00
你这说法跟把全世界人都宰了就不会有犯罪问题不是一样?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6 05:02:00
问题是国家烂就不该有资格匹配死刑啊,就像银行不能帮你枪决犯人一样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5:02:00
这样讨论就会变成比例问题 - 杀人者该不该死?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5:03:00
我认为那类凶残的虐杀者 他们让受害者死亡的手法应该足以支撑他们该死这样的概念至于19大 其实我目前废死的 毕竟我不信任这个政府
作者: ljxc (圣‧肥宅)   2015-06-06 05:04:00
文组不意外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5:04:00
所以我们才需要让其他人来执政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6 05:05:00
228杀两万人,若果这些人都算冤枉,那么这国家正确率只有4%不到。问题不在人渣该不该死,而在国家该不该配不配有这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6 05:05:00
不过从远期来看 我还是支持死刑就是 毕竟这政府不会一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6 05:07:00
但我们是法治国家,换政府的概念偏向人治。这就是个不稳定因子。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5-06-06 05:28:00
战文组理工的啊不就好棒棒 文不对题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06-06 05:44:00
即便通篇跳针,你还是无法跳过加害者的加害过程,真惨
作者: Luffi (鲁飞)   2015-06-06 05:47:00
帮补血, 讲到犯罪动机就太深奥了, 反废只在乎杀人者该被杀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06-06 05:52:00
抢最后一篇也改变不了废死是小众的事实,还是努力选举吧XD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6 07:10:00
硬凹别人破绽破绽出来很累吧 看你那么辛苦的份上 给你嘘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5-06-06 07:27:00
无限期支持废死苗可以将杀人犯带回家养+教化,感恩~~
作者: joety1103 (我要多一点时间)   2015-06-06 07:43:00
废死先给我去学统计相关性跟因果不能互推,特别是变量是个体选择的结果,不要一直跳针废死国的犯罪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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