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如何文创又不商业化?

楼主: hedonic (黑东尼史塔客)   2015-06-05 18:05:23
先讲结论,文创产业就是诈骗集团。
基本上这是由国民党包装进来炒地皮盖百货的口号,利用这个口号包装洗钱
包括建国百年、影视起飞、文创百亿之类的唬烂编目洗钱<= 这是事实。
但我们还是来给他讲一下文创的定义
如果单指"文化产业",指的是将受保护的文化提供商品、服务、销售、通路等等产业
活动。
那么也就包括 商品、食品、体验、还有整个生产配销椅等等,包括实体与体验服务
至于所谓的 "创意产业", 广泛来说包括
根据英国文化媒体运动部2015年最新的定义
1. 广告与行销 Advertising and marketing
2. 建筑 Architecture
3. 手工业 Crafts
4. 设计: 包含产品、平面与流行设计 Design: product, graphic and fashion design
5. 电影、电视、广播与摄影 film, TV, video, radio and photography
6. 资讯 软件与资讯服务 IT, software and computer services
7. 出版 Publishing
8. 博物馆、艺廊、图书馆 Museums, galleries and libraries
9. 音乐、表演、视觉艺术 Music, performing and visual arts
以上,窄意你要对文化底蕴进行创意产品行销或服务体验才是文创
泛用可以把文化与创意产业均合并叫文创。
但不论宽窄显然旅馆、大哥大都不在文创产业中,当然,鬼岛有鬼岛的玩法
梦想家有梦想家的计价方式
基本上我们水母麾下文化部主导跟各局处开了N次N次无意义的会议,浪费
一堆时间希望订定台湾的文创产业别( 用来补助 就是洗钱啦 ),由于太想要
把百货大哥大旅馆停车场体育馆办公室都纳进入
以至于就什么都文创,也就什么都不文创了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5-06-05 18:11:00
文创只是噱头 文创咖啡 文创3c
作者: clark2644 (Buddy Lee)   2015-06-05 18:11:00
推这篇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5-06-05 18:12:00
同样都是电脑商场 光华就是宅 三创就是潮
作者: icar   2015-06-05 18:22:00
旅馆算是BOT里的自筹经费,大哥大可以归到第六类资讯服务吧
作者: future2010 (新竹)   2015-06-05 18:36:00
旅馆不算文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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