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118 (lithebest)》之铭言:
: 看到很多主张废死的理论都有一点:执行死刑的花费较高!
: 说到这个我是真的不懂,因为看了废死的论点,他们说在执行死刑前要打很多
: 官司(国家还要帮他们请律师),而且在看守所等候判决的时候的伙食.管理人员
: 加起来花费极高昂但是,如果废死了,在徒刑判决确定以前不也要打很多官司吗,一
: 样要关看守所啊,为什么说花费会比较少?
: 有懂这理论的大大可以为小弟解惑一下吗
这是美国的价格算的啦~~
首先,美国当你遇上刑案赖你身,条子把你问得七荤八素以后
你有两种选择:1.打官司证明清白、2.认罪协商,二一添做五
然后,当要审理罪足判死的状况,往往时间甚久,准备又准备
而美国陪审团制,找人要钱、挑人要钱、要这些大爷大妈们在期间内
尽上美国宪法义务,也要吃也要住.....
小陪审团九人....检察官斗律师
当然花费凶...
认罪协商就方便多了,还罪不致死~ 就是关个几百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