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谢长廷遭诬提供吴敦义绯闻录音带 获赔23

楼主: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06-04 17:26:23
※ 引述《tkucuh (tku's cuh)》之铭言:
: 苹果日报
: 谢长廷遭诬提供吴敦义绯闻录音带 获赔230万
: 2015年06月04日12:11
: 民进党前主席谢长廷2008年代表民进党参选总统期间,遭高雄市前议员陈春生及前市府参
: 事林宏明诬指,当年吴敦义绯闻录音带是他主导交付,谢愤而向两人索赔名誉受侵害损失
: 共350万元,一、二审均败诉,经最高法院发回后,高雄高分院更一审调查认为陈春生、
: 林宏明故意捏造不实言论侵害谢长廷名誉,逆转判决陈、林应各赔偿谢长廷150万及80万
: 元,共230万元。仍可上诉。
: 本案源于1998年底高雄市长、市议员选举期间,当时的市议员候选人陈春生召开记者会,
: 公布事后证实是变造的市长候选人吴敦义的绯闻录音带,不久选举结果揭晓,谢长廷以4
: 千多票险胜吴敦义当选高雄市长,吴愤而提告,陈春生被判刑6月,缓刑2年确定。
: 2006年底,陈春生与谢长廷分别参加高雄市议员及台北市长选举,陈于12月1日召开记者
: 会指当年该绯闻录音带是谢谢长廷在林宏明家中交给他,林宏明当天也出席记者会作证,
: 谢长廷因此控告陈、林涉嫌违反《选罢法》及伪证罪。
: 2008年3月谢长廷代表民进党参选总统期间,林宏明又应国民党邀请在马英九竞选造势活
: 动站台,声称“事实上录音带是谢长廷在我家交给陈春生”。两人并于同年4月在高雄接
: 受记者采访时,持续宣称绯闻录音带的母带是由谢长廷提供,谢长廷愤而对两人提出民、
: 刑事告诉,刑事部分陈春生被刑1年4月,减刑为8月确定;林宏明违反《选罢法》判徒刑8
: 月确定,伪证罪部分仍在审理中。
: 至于民事部分,谢长廷提告要求陈春生、林宏明应为侵害他的名誉分别赔偿他200万及150
: 万元的慰抚金,但一、二审均以谢长廷无法提出有力证据,证明1998年11月上旬某日晚间
: ,在林宏明家中究竟是何人提出绯闻录音带,当然就无法指控陈春生及林宏明所述不实及
: 故意侵害名誉,而判谢败诉。
: 谢长廷不服上诉三审,最高法院认为“谢长廷交付绯闻录音带”等言论若客观上有侵害谢
: 名誉,即应由陈、林2人举证证明“所言为真”或“虽非真实但已尽合理查证义务”,但
: 原判决却认定两人对亲身见闻之事不必另行举证,判决理由矛盾,将全案发回更审。
: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传唤证人调查发现,陈春生曾向自己的辩护律师及竞选总干事等人表示
: 录音带是一个不知名的人交给林宏明,林宏明再交给他的,认定陈、林两人故意捏造不实
: 言论侵害谢长廷名誉,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王吟芳/高雄报导)
: http://goo.gl/XiH3UC
: 没想到还赚钱。
这篇有很微妙的既视感
帮大家整理
一二审
无法证明谁交给被告影带,无罪
首都 普隆德拉 市长选举
某团体:请提出你没贪污的证据
到底要怎证明这些事情
提醒,夏日蛆虫特别多,外出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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