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更鲁 本鲁不是念法律的 所以也跟你一样不用讲那些高来高去的生命权...
您说所有的冤狱、冤死,都是在所谓“罪证确凿”下执刑的
法官只要“权衡”一下,想用就用等等等
司法不能避免误判是一回事,而科学鉴识同样也不能避免误判
所以废不废死 死刑制度留不留存 BALABALA
好,那我们不要说这件事 我们来说之前张淑晶的事件
张淑晶在未上节目前 一直告房客 告告告 可见就是她有尝到好处
而且也有法官判她胜诉 所以她食髓知味 一直告告告
但我们都知道 根本就是她这位黑心房东的问题比较大
那这样学法律的 怎么没跳出来讨论说
阿~~伪造文书这罪有没有必要留存 诈欺罪有没有必要留存 等等??
照你的说法 张淑晶滥用法律去诈骗那些弱势族群
所以那些法律都有必须考虑要不要留存的必要囉????
这根本就是法官或者检察官的问题 跟法律有什么关系??
※ 引述《Aldebaran (一直走)》之铭言:
: ※ 引述《mydick30cm (我爱念书)》之铭言:
: : 小鲁不是念法律的
: : 所以不列入计算
: : 可是阿
: : 好像念法律系的人
: : 反而会支持废死耶
: : 会说 凭什么剥夺人家的生命权
: : 凭什么去审判别人
: : 小弟认识112 119 123 法律的朋友都是这样认为耶
: : 都觉得大众这些外行人噬血 盲从 什么都不懂
: : 废死是值得思考的 是比较文明的
: : 为什么会这样啊
: : 有没有法律系的可以解释一下阿鲁我的困惑
: : 有没有八挂?
: 本鲁是唸法的,但是因为很鲁,不跟你讲那些高来高去什么生命权
: 什么应报、吓阻、教化,都不谈,聊基本两个点就好
: 司法有极限,根据强者我朋友现任法官的说法
: 司法的极限在哪里?
: “比较高的人垫脚尖就可以碰到了。”
: 司法无法避免误判之外,台湾的执法人员素质你没遇过根本不能想像
: 警察的笔录、侦讯用误导、引诱或者违法的方式进行是家常便饭
: 检察官最喜欢的手法就是用证人身份传你
: 套到要用的内容了你把你转被告,任何基于被告的权利你都不能有
: 大部分人听到只会觉得甘我屁事,我又不是被告
: 这就是有趣的地方
: 所有的冤狱、冤死,都是在所谓“罪证确凿”下执刑的
: 更有趣的是什么,前面讲的 任何违法程序得到的证据
: 你以为会跟美国电影一样有“毒树果实原则”,违法程序得到的证据不能用?
: 错!
: 基本上法官只要“权衡”一下,想用就用
: 司法警察人员、执法单位的违法根本不鸟你
: 司法不能避免误判是一回事,而科学鉴识同样也不能避免误判
: 讲到这边就好,不要谈废不废死,谈支不支持死刑制度留存
: 两个问题
: “你本人或你至亲好友愿不愿意作为司法误判的牺牲,当作留存死刑的基础?”
: “你有没有怀疑过司法、觉得法律很烂、骂过法官恐龙?”
: 补充一个,跟中国签的司法互助协议
: 只要拿中国公安的笔录跟中国法官的判决,就可以直接枪毙台湾人
: 不用补强证据、不用另外调查
: 为什么?
: 因为法官说:“中国的司法已经很健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