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三读 网购生鲜无7日鉴赏期

楼主: Emacs (打马小虾兵)   2015-06-03 22:12:46
网购商品有7天鉴赏期,只要不满意可无条件退货,不过,立法院今三读通过“消费者保
护法部分条文修正”,未来包含容易腐坏、可复制的商品或服务,可不再享有7天鉴赏期
;另外,为保护消费者不受黑心业者侵害,三读条文明订消费者得要求损害赔偿,最重可
赔5倍的赔偿金。
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消费者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明定行政院可视产品特性,公告
排除不适合7天鉴赏期的商品,包含生鲜食品、易腐败商品、影音或APP等。
三读条文也明订,民众依消保法提出诉讼,若因企业经营者故意所导致损害,消费者得请
求损害额5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金;若因重大过失所致损害,赔偿金得请求3倍以下;若是因
过失所致损害,得请求损害额1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金。
现行《消保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网购、邮购等商品有7天鉴赏期,不满意可无条件退货
,不过考量部分商品有容易腐坏或是可以复制的特性,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部分如生鲜食
品、易腐败商品、影音或APP等不再享有7天鉴赏期。
此外,消费者签订定型化契约前,本应有30天的合约审阅期,新法则进一步规定,未来企
业不得以定型化契约使消费者抛弃审阅期,否则契约无效。
【中央社2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消费者保护法部分条文,明定行政院视产
品特性,公告排除部分不适合7天鉴赏期商品。修法公布施行后,生鲜食品、易腐坏商品
与电子音乐可能入列。
行政院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在法案初审时受访表示,修法后针对网络或通讯交易,行政
院会依各行业特性,参考欧洲联盟、先进国家立法例,公告排除不适用7天鉴赏期规定,
如生鲜、易腐坏食品或电子音乐等可能列入。
现行消保法规定,邮购或访问买卖消费者,不愿买受收受的商品时,得于收受商品后7日
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
款。
不过,部分商品性质特殊,如生鲜食品、易腐坏商品或影音商品,适用7天鉴赏期规定可
能有争议。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通讯或访问交易消费者,得于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后7日内,以
退回商品或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对价,但通讯交易有
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但书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940170
生鲜、APP有鉴赏期是哪招?当初订法的人是智障吗?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06-03 22:13:00
买春 卷算吗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5-06-03 22:13:00
情趣用品也该列入吧?干,肥宅射过的人工阴道还拿去退
作者: CCF091 (球来就打)   2015-06-03 22:13:00
不知到保险套有没有 QQ
作者: ghostl40809 (gracias)   2015-06-03 22:13:00
跟马英九一样的智商 怎么会是智障呢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6-03 22:13:00
网购新鲜鲍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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