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好几天的鬼扯淡实在是受不了了
只好浮出水面八卦板首PO
首先个人观点,一直很怀疑死刑没有吓阻力的论述是怎么来的
至少我确定,死刑对我有吓阻力
我不会因为没有死刑就去杀人
但当预期杀人会导致自己的死亡时,我们会非常清楚且快速的将这个选项排除吧
另一方面,假设杀人的刑罚(代价)是罚金(例如:1000万)
那么,任何超过1000万金额的案子皆有以杀人做为解决方式的价值
杀人罚钱,是一种极端举例
我想表达的只是,完全无法理解刑罚(代价)对于行为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想法
废死经常拿来说明死刑无用的杀人犯是这两种
(直接杀到废死官网去了: http://www.taedp.org.tw/node/2031 )
1.冲动犯案
2.犯案后逃避制裁
前者,处于非理性思考当中,死刑无法吓阻,废除死刑亦无法吓阻。
后者,是的,当犯人认知到被捕后会被判死刑,确实有可能铤而走险。
听起来好像废除死刑比较能减少死亡人数,很可惜此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忽略了第三种
(潜在的)杀人犯-犯案前,谋画中。
当第二种人在犯前规划时,犯后被捕的机率、刑度想必会纳入考量。如果我们同意死刑是
比无期徒刑等其他刑罚更为严重的话,很明显的维持死刑之犯案代价较高,若预谋者无法
接受此一代价(例:该员认为坐牢有机会逃出去,但死刑就结束了,因此可接受徒刑,不
可接受死刑),将可能选择不犯案(或以其他较低程度之犯罪、不犯罪解决其问题),一场
悲剧将消弥于无形。
此外,废死最爱提的数据报告也是莫名其妙
废死论点:
http://www.taedp.org.tw/node/2028
政府数据:
https://www.cib.gov.tw/Upload/Files/5195.pdf
维基百科 (不会缩网址,请自行GOOGLE 维基页面: 中华民国死刑制度 看执行人数)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AD%BB%E5%88%91%E5%88%B6%E5%BA%A6
从2005-2013年发生件数都在减少,其中2006-2009无执行死刑,其余时间执行死刑。所以
我们可以从同一份资料得出,执行死刑可以减少暴力犯罪数目。甚至,05-13共9年期间,
有3年不执行死刑并且减少暴力案件,有6年执行死刑并且减少暴力案件,若要硬凹死刑能
否减少,是否应得出死刑可以减少暴力犯罪的结论?
为什么要睁眼说瞎话?
论点如果足够坚定,足够可信,为什么要选择性叙述?
并且该篇废死文最后一段也明确指出,目前的假释与矫正制度是有问题的,
可能释放出尚未悔改的罪犯。那么是否,在高喊废除死刑之前,
应当先确保我们有一个100%运作良好的假释与矫正制度,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漏网之鱼?
请先达成这样的条件,才有资格谈废死
最后,废死人士时常污蔑支持死刑的人心中只有复仇、野蛮落后
或许有一小部分的人是基于情感面的理由
但更多的人其实只是希望能够避免无辜的社会大众(包含亲友及自己)遭遇不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