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ttila (cattila)
2015-06-03 11:22:33各位鲁蛇们中午好!
昨天看到顾立雄律师的废死观点,有些小小感触。
也许我们就真的只是比较幸运,所以没去作奸犯科,也没去杀人。
看完顾大律师的文章之后,各位鲁蛇们还会认为死刑是唯一解吗?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6-03 11:23:00阅,去跟被杀的家属说吧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23:00希望死刑犯下辈子也跟我一样幸运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谁)
2015-06-03 11:24:00宪法放弃受害者?
作者: hugr85 (hugr) 2015-06-03 11:24:00
好险当初 没给这个人选上 祸国殃民的法律人又出来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6-03 11:24:00因为杀人者情绪爆发而被杀死的人及家属 一点都不悲哀 是吗?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03 11:24:00
老是在那边说人家可悲的我深深觉得这种人满可恶的
作者:
biosee (绿雨)
2015-06-03 11:24:00杀人就是要死刑啦! 管他发什么疯!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24:00陈彦文 郑捷父母有吸毒嘛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6-03 11:25:00至于最后一段 我当然可以!我又没有杀人或让人家庭破碎!!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25:00幸运到过太爽而杀人的人在这篇看不到有什么解释
作者:
japan428 (牵着妳走 :D)
2015-06-03 11:25:00顾讲得不错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26:00郑捷家境也不错啊 何解?
作者:
Pujols56 (普神疯56)
2015-06-03 11:26:00大意就是 死刑犯是社会和运气不好才犯错
作者:
hdw 2015-06-03 11:26:00幸运个屁,正常家庭也会出垃圾,贫困家庭也有人才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5-06-03 11:26:00这篇内文搭配推文根本神预测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26:00
矛盾点在于,他要保护的就是会去毁掉别人生存权的人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26:00翻译就是杀人犯不杀人的时候都是天使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5-06-03 11:26:00如果放出来再犯~算谁的?
作者:
Pujols56 (普神疯56)
2015-06-03 11:27:00所以我们没杀人使因为运气好 没资格惩罚他们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6-03 11:27:00我不反对这些话……但是找自己人办家家酒的作法很有问题啊
作者:
GSHARP (Mr.Q)
2015-06-03 11:27:00YEAH~~~
作者:
hdw 2015-06-03 11:27:00没有"人"该被放弃,前提是"人"阿!!有些动物前提都不符合了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5-06-03 11:27:00骗效仔...果太爽的人不会体会下面的辛苦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6-03 11:27:00我就是可以在犯人面前告诉他是人渣,只要法允许我想杀他~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27:00死刑犯真的运气不好 运气不好才会被抓到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6-03 11:28:00运气不好被抓....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banelmer (因为我在减肥)
2015-06-03 11:28:00so?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28:00
你要捍卫一个现行法律还会放他回社会的杀人犯的人权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6-03 11:28:00没有人应该被放弃 但有些人却以暴力逼别人放弃生命 白痴!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5-06-03 11:29:00~~~~~~~~~~~~杀人判死刑很合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30:00对废死来说死人是物 没有人权 欲求生已不可得 深表遗憾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03 11:30:00
没有人应该被放弃 被害者已经被face放弃了
作者:
banelmer (因为我在减肥)
2015-06-03 11:30:00你选择相信那些人 那这些人再犯要怪谁?天性如何就是如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30:00死者是没有人权的 这些"人权"律师永远都不会注意到这点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6-03 11:30:00被杀的也是运气不好这样,以后选举都用掷杯好了
作者: YJM1106 (YM) 2015-06-03 11:30:00
因为他是律师,不是检察官 立场是对立的
作者: asheng (Asheng) 2015-06-03 11:30:00
看完。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6-03 11:30:00猎巫囉
作者:
banelmer (因为我在减肥)
2015-06-03 11:31:00们根本就没有同理心还觉得可教化?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兽)
2015-06-03 11:31:00整篇看起来似乎又是想废除监狱的思想 果然不是只想废死而已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31:00宣判也很简单啦 给我考上 或者免试让我当法官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31:00
你说死刑犯可能可以教化我同意但他也有不可教化的可能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31:00妈的 杀人本来就未必死刑了
说真的只要有好的措施 废死与否我没有意见 但他的答辩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5-06-03 11:31:00杀人犯也蛮可悲的 让他们解脱也算是一种仁慈吧?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32:00让我当法务部长或者第一线执行的法警也可以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3 11:32:00
法律人 还真的都不唸心里学 刑法教科书原来行为目的论
作者:
banelmer (因为我在减肥)
2015-06-03 11:32:00觉得从郑捷被女生酸就想杀人那刹那就可以知道 他心理上就是有问题 这么小谁教他杀人 他爸妈也没有杀人啊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6-03 11:32:00你吸毒吸到漏尿关我屁事?但伤害到他人就关大家的事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32:00会死的都是罪大恶极的犯刑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33:00
不可教化的后果是由谁承担? 我不会赞同有选择性的理论
作者:
banelmer (因为我在减肥)
2015-06-03 11:33:00天性如何就是如何!有些人从小就是胖虎 有些人从小就是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33:00谁在乎死刑犯以前怎样啊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3 11:33:00
也只是学说而已嘛 法律人论述是这样那被战爆刚好
作者:
jessa (jessa)
2015-06-03 11:33:00不能同意更多了 我们真的只是比较幸运而已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5-06-03 11:33:00八卦肥宅很乐意当刽子手 一刀切下去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34:00十分乐意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6-03 11:34:00宣判有何难?让我当法官或枪决的法警啊,垃圾交给我处决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34:00对社会有害的人渣本来就该彻底排除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03 11:34:00
过得辛苦的人比比皆是 每个都会杀人吗 怎不说上进的
作者: hugr85 (hugr) 2015-06-03 11:34:00
十分乐意 对那种社会败类 替天行道 何乐不为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6-03 11:35:00你比较幸运? 笑了
作者:
f731227 (牛脾气)
2015-06-03 11:35:00被判死刑的人就不适合生存在社会上,不然就让他们群居然后玩大逃杀吧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03 11:35:00
犯人再犯谁要负责?face吗 还是只会打嘴炮
好棒,那不知江国庆的死关不关大家的事,还是这也是你们所谓"他家的事"?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5-06-03 11:36:00我五万就好了快聘我签执行令和枪决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36:00不要抢生意啦XD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5-06-03 11:36:00我是觉得可以给死刑犯安乐死 这样够人道了吧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3 11:36:00
如过按照顾大律师的讲法 心理学派跟犯罪心理学 不用唸
作者: fzw1111 2015-06-03 11:37:00
不幸者组团杀人囉,顾律师会体谅你们的~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3 11:38:00
啊就是幸运说不是吗? 叫阿德勒书可以烧一烧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39:00被害者家属组团杀人 希望这些人权者能体谅一下
作者:
jessa (jessa)
2015-06-03 11:40:00那道正常与堕落的界线你以为是条不可跨越的墙 但其实它非常单薄 每个人都有做出错误选择的可能 你只是比较幸运而已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41:00
每天努力上班存钱缴贷款养小孩却被一个屁孩杀了结果连原谅的选择权都被人权团体抢去,我无法接受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03 11:41:00
那个8岁女童最不幸运 好好上个学就被垃圾给杀了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6-03 11:41:00这种人就和洪慈佣一挂的啊....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42:00翻译:你没有杀人 是你比较幸运而已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03 11:42:00
幸运咧 笑死人 去跟被害者说吧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3 11:42:00杀不杀人是可以选择的(过失除外),关幸不幸运屁事
最好笑的是,为了防止有人被杀,所以先冤杀无所谓,真是他x的狗屁逻辑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03 11:43:00
整篇就是在找理由 被害人一字不提 大律师垂怜一下啊
作者: ramirez 2015-06-03 11:43:00
你只是比较幸运才能在这边高谈阔论废死而已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43:00最弱的废死派大概就这种 宿命论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44:00这种比拿什么犯罪率数据来说嘴的更可悲 因为只有脑补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45:00
我没办法对杀一个小孩的想法有同理心,十分抱歉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5-06-03 11:45:00无良米商不应被放弃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45:002江国庆甘我屁事 我可没支持速审法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45:00完全活在自己建构的天使与恶魔的世界里面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45:00是啊 这些废死的 从没看过他们对于被害者的维护因为死人不会说话 他们没人权吗?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6-03 11:46:00对于废死或不废死的理念我都不反对,我只反对废死团体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46:00你比较不幸 所以小妹妹活该被割喉 做捷运活该被砍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06-03 11:46:00典型的诡辩,就是自己先创出一个前提,而自说自唱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46:00死人当然没人权 人死肉体就是物 顶多是人格权有一点残留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11:47:00体谅一下人家的不幸嘛 是不是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47:00说真的啦 他有种就去跟捷运上的其他人说你没死只是幸运看看
不关大家的事? 所以政府不是大家组成的? 制度不是大家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48:00这些人就是我常说的假德国人阿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03 11:49:00
要说幸运是吧 8岁女童跟龚谁幸运 女童比较幸运吗 干
你自己不幸运 拖别人下水吗Zz情绪失控不会自杀腻 干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49:00但是人家真德国人是先检讨纳粹才讨论废死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3 11:49:00原来是运气说啊,那惨死的还真运气超差,怨不得人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3 11:50:00国民党都还没被追究到底 废死要干嘛
作者: asheng (Asheng) 2015-06-03 11:50:00
这种泯灭人性就应该受到制裁,这样人活着也不可能更快乐,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50:00江国庆甘我屁事 我可没支持速审法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52:00
论顺序应该先检讨这种用自由心证干预司法判决的废死
果然厉害,无耻没极限出事了个个说不干我事,没出事前拼命喊打喊杀,标准无
作者: asheng (Asheng) 2015-06-03 11:52:00
只会制造更多麻烦,顾律师所说的观点是站在犯人的角度去同
作者: asheng (Asheng) 2015-06-03 11:53:00
死刑也要严惩吧,别老是关在监狱浪费纳税钱,那些自以为理想崇高的废死团体在那靠北。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06-03 11:54:00要废死,你们可以去修法,一句话多数决,去投票就是
作者: jukom (林渊) 2015-06-03 11:55:00
阅。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6-03 11:55:00
我不是说一定要犯人死,但永久隔离是绝对条件
作者:
sietto (都是夜归人)
2015-06-03 11:55:00法 理 情 到底在讲哪一个,求解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3 11:56:00再嘘一点,纵使是顾口中的人生胜利组,也是会杀人的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3 11:59:00推个屁 江家的赔款难道不是纳税人买单?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3 11:59:00某情杀案,杀人者就是所谓人生胜利组,这样是幸运还是不
胜利组不就淡水小开追女不成砍176刀 现在还没执行死刑
我不懂,有钱屌就大?杀完强迫别人接受赔钱是算什么?你凭什么,更甚或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