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5-06-03 10:31:48死刑,
简言之经过多次审判才执行。
但是军警用枪,
却不用经过审判,
只凭当下使用者心证。
如果人命不可由国家公权力剥夺,
为何废死允许国家军警配备枪械,
照理说死刑远比个人心证严谨。
是否我们应该先讨论军警去枪化,
改配备非致命武器,
例如美制电击枪。
更进一步还可以讨论,
本国人的人命是人命,
外国人甚至敌国人的人命也是人命,
是否则检讨军队存在的意义,
毕竟军人若打仗就是要杀人。
何以废死不先着手这一块,
没有审判制度的国家公权力杀人呢?
却先朝相对比较严谨的死刑下手。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点新鲜)
2015-06-03 10:33:00大脑是很棒的东西,我希望每个人都有一个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6-03 10:34:00都有在推动吧
作者: golden90038 (Golden90038) 2015-06-03 10:35:00
你怎不说 干脆给他们麻醉枪
你以为开枪只是扣扣扳机吗?是要经过专业判断才可以开
直接废军警吧,武器弹药也销毁,人不能决定他人的性命
楼上,原po的概念是即使是专业判断完也不能“杀人”啊
作者: z66336 (Tina) 2015-06-03 10:42:00
这种文章多了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支持死刑
作者:
ucs1 (open咧)
2015-06-03 10:44:00一直打仗没有必要 我主张废除国军
作者:
ucs1 (open咧)
2015-06-03 10:45:00这文章是在酸废死论点吧 废死没一个能打的
作者:
f544544f (梦*像毛毛雨,降雨量太ꐳ)
2015-06-03 10:47:00也太废 应该没当过兵 更不用说当警察 才有这种概念即便是酸文 但举例零分
作者: cherokee2006 (峰哥) 2015-06-03 10:54:00
逻辑不通
作者: WANGALEX (Xander) 2015-06-03 11:00:00
八卦版不都支持废除警察吗?
作者: v31429 (ç“œå›ãƒ¡ãƒãƒ³å®‡å®™) 2015-06-03 11:00:00
问这什么白痴问题。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06-03 11:02:00警械从来不是以杀人为目的
作者:
c710 (c710)
2015-06-03 11:02:00酸文完全失败 举例不好笑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06-03 11:04:00而是紧急的制止危害,若危害极大(持枪),才能射击大面积的部位,而大面积部位,无非就是人的上半身同时也会是致命部位总之,倒果为因了,警械主要是制止危害,不是杀人,如果真的打死了,也是紧急情形下,没办法的结果
作者:
hoopps (none)
2015-06-03 11:10:00台湾警察用枪一堆限制,你以为说用就能用
作者: mis1114 2015-06-03 11:27:00
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