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监狱拥挤 酒驾、家暴…电子脚镣拟扩大监控
3.完整新闻内文:
监狱拥挤 酒驾、家暴…电子脚镣拟扩大监控
2015-06-03 03:03:42 联合报 记者刘峻谷/台北报导
http://uc.udn.com.tw/photo/2015/06/03/1/863065.jpg
法务部正研拟扩大电子脚镣适用范围;目前全国仅八十三名性侵假释犯佩戴。图为华冈
之狼二○○七年假释时,由厂商替他装设电子脚镣的画面。 本报资料照片
为纾解监狱拥挤问题,法务部正研拟扩大电子监控适用罪名和对象,初步研议认为酒驾
犯、家暴犯、吸毒假释犯或无串证之虞的交保被告,可使用电子监控;适用对象与范围
,今年底会更明确。
这项研究是希望让短期自由刑受刑人不用脱离社会即可接受刑罚,不过法务部强调,此
议题目前仍在研拟阶段,会广听各界意见再决定是否制定政策。
法务部早有以电子监控取代部分轻罪或短期自由刑入监服刑的想法,由检察司、保护司
、矫正署、法制司等单位成立电子监控适用范围研议小组,法务部要求各单位于八月提
报可以佩戴电子脚镣的罪名或对象供评估。
法务部官员指出,研议小组讨论时正反意见很多,以酒驾犯为例,目前法律规定酒驾三
犯者不能缓刑、不能服替代劳役,一定要去服刑,但立法意旨是要防范酒醉驾车,如果
能修法改成电子监控,规定酒驾者晚上不能离家,阻断外出喝酒,即能防止酒驾。
反对者则反驳,酒驾三振条款是防止酒后驾车而不是喝酒,重点应是汽车要装酒测器,
一旦喝酒超标就不能启动驾车。
法务部另透过国科会委托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系研议相同议题,中正大学犯防系主任许华
孚教授指出,许多国家已有佩戴电子脚镣替代短期自由刑的规定,有的是以刑期为标准
,例如三年以下徒刑者,佩戴电子脚镣代替入监服刑,佩戴一年都没有违规纪录,即可
卸下脚镣,形同假释。德国和美国的部分州则当成重大暴力犯的假释条件,假释期间一
律佩戴电子脚镣接受监控。
有鉴于新竹、台中刚发生性侵假释犯剪断电子脚镣脱逃事件,电子监控的“效力”引起
讨论;法务部官员指出,目前使用的第三代电子脚镣,记录了佩戴人平日行踪与行动轨
迹,警方在追捕两名逃脱者时,调阅电子脚镣资料分析两人习惯与活动去处,在尚未造
成危害前就逮捕归案。
目前电子脚镣只适用于性侵假释犯,从二○○六年至今年四月,有六百六十六个人佩戴
过,现在仍有八十三人配戴;法务部统计,所有性侵犯假释后再犯率是百分之四点二,
佩戴电子脚镣期间再犯率是百分之一点二,也就是六百六十六名佩戴电子脚镣期间再犯
者有八人。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udn.com/news/story/8227/942354
5.备注:
呃~这篇新闻并没提到电子脚镣的成本加上监控费用~我记得好像很昂贵~
另外也没提到许主任另外说到电子脚镣只能威吓没办法防止再犯~
我个人是觉得这可以归入短期外出制度方案~且应自愿配带着须自行付费~
五楼专门收集世界各国死囚脚镣~哩来共跨麦咧大逃杀那种颈环改成电子脚镣有没有看头?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4-06-03 09:42:00浪费纳税人的税金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3 09:43:00干 林口一堆鬼屋 去征收当监狱啊
作者:
cppwu (肩膀酸痛 ..)
2015-06-03 09:43:00法务部不思矫正署功能,把矫正成本丢给警察和社会承担 ..
作者:
BJme (逼杰米)
2015-06-03 09:44:00电子脚镣这立意是好的 就看配套完不完善而已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06-03 09:44:00
之前两个才剪掉逃跑的东西 不信有什么屁用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5-06-03 09:45:00酒驾不用坐牢囉~~~~~~~~~~~~~~~~
作者:
ts21020 (希尔丹)
2015-06-03 09:45:00吸毒累犯 酒驾撞死人的都判死 人会少一点
作者:
Ruid (这人生,烟花一场)
2015-06-03 09:45:00送去西宁国宅和飘飘一起,看谁凶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经病)
2015-06-03 09:45:00除非剪断就爆炸 不然没屁用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5-06-03 09:46:00再犯就爆炸才有用拉
作者:
puput (哈亚多)
2015-06-03 09:46:00性侵的应该用大逃杀那种脖子的 一剪还会爆炸
作者:
kickmeout (都是想像 骗不了我)
2015-06-03 09:46:00这是为马英九设计的吗?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6-03 09:47:00
真的要盖监狱了 不然一性侵酒驾家暴的 都不会被关这些人不关起来再犯机会也很高 也得不到教训
作者:
erja (erja)
2015-06-03 09:48:00再盖监狱就好了啊~然后该执行死刑的就执行
作者:
rossikao (伊乃木及埃)
2015-06-03 09:48:00一座不够,你有想过在盖一座吗?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5-06-03 09:49:00把核四改建成监狱拉
作者:
nosay (拥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统)
2015-06-03 09:50:00去找个什么东沙南沙等等的 ~ 全都丢过去就好啦
作者: kenro 2015-06-03 09:57:00
性侵累犯直接去势吧
作者: Rabbit19264 (发现梦想与现实的差别) 2015-06-03 09:59:00
电子脚镣没电? 一定有要你一段时间回去检查&报到不用去想到没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