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废死算什么逻辑??

楼主: cattila (cattila)   2015-06-02 16:15:46
(原文吃光光)
根据键盘观察家小鲁蛇我多日来的观察心得,
八卦板上赞成死刑的乡民远多于废除死刑的乡民。
我不懂为什么,难不成ptt八卦板真的是反指标(?)
很多乡民认为主张废死的都不是被害者亲人,没资格讲话。
或是认为主张废死的都是装清高、假圣人、伪大爱。
我今天在脸书上看到李宣毅律师以被害者角度主张废死,
看完后很震撼,也有一些启发,PO上来和大家一起分享探讨。
不知道大家看完的感想如何?是否会动摇大家对死刑存废的看法呢?
……………………………………………………………………………
20150509模拟宪法法庭李宣毅律师结辩词 2015-05-12
首先我要感谢宪法法庭愿意开启言词辩论程序,让人民有机会进入法庭,跟司法权的
掌权者对话。更重要的事情是,有很多声音在这里出现。
这个才是真正的宪法法庭应该要进行的程序。
感谢大家。我是声请方的律师,一般来讲,在法庭上要说服的对象是法官,不是对方
。但,在这里,在这个宪法法庭,在这个国家应该要汇聚所有声音的地方。我觉得我
要珍惜这个机会跟关系机关、跟支持死刑的民众、尤其是死刑犯所加害的被害人及其
家属来对话,谢谢理事长还坐在位子上,这段话我想与你分享。
我们不只是为了被告、加害者在这里,我们更是为了被害人在这个地方。从被害者的
角度来讲,我要陈述,这个国家选择死刑这样的刑罚手段来消灭犯罪、来实践正义,
是没有道理的。王薇君小姐、林作逸博士到庭来对话,我可以深切感受到他们想传达
痛苦跟悲伤,我不可能知道你们有多痛苦、或有多悲。但是我可以知道我的。我有这
样的被害经验,一样是难以挥去。在我高一的暑假,我的外婆,一手把我扶养长大的
外婆,在炎热的夏夜里、孤拎拎地、在幽暗的小巷里,因为抢劫而被杀死。在我的脑
海里,我只有一个影像,那就是我的外婆在加护病房的床上,她的脸是僵硬的而且是
一个非常非常惊恐的表情。那个表情永远烙印在我心中。
我的母亲是个女强人,在治丧期间,不曾崩溃,但是在所有的事情都办完之后,回家
的路上,她坐在驾驶座上,车子还在开,她突然变成一个小孩一样大哭,她说“我没
有妈妈了、我没有妈妈了”。我的激动、我的泪水、我的仇恨,我相信我当下可以,
如果这个人在我面前,我可以亲手把他杀了。这是理性吗?我不知道?当然不是。所
以,如果你告诉我,你的挚亲在你眼前,被人家杀了,你跟我说,你要亲手杀了对方
,以我个人的意见不是律师团的意见,我没有问题,你愿意背负你的责任,我没有问
题,因为我可能也会这么做。但是,如果你跟我讲,你的复仇,是要靠国家来,我要
告诉你,我反对,我百分之一百的反对。请容我来说明为什么。
外婆的事情发生之后,侦察机关毫无进展,我从来不知道这个案件的检察官是谁,我
唯一看到检察官的那一次,他只是来看冰柜里的外婆,来相验。有的时候我很羡慕你
们,你们还有一个人、还有一个人的脸、还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仇恨。我连仇恨的
权利都被剥夺了(按:应为“仇恨的机会”)。
我还是高中生而已,我很努力压制我的仇恨。我每天的眼神,都是仇恨。我不是睡觉
就是唸书。我本来是要被留级的自然组学生,我转到社会组之后,我几乎没有当过第
二名。为什么?因为当时的我渴望了解刑法、渴望了解犯罪,我渴望知识带我穿越那
张,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脸庞、不知道那是谁的犯罪行为人的脸庞。我要了解为什么这
件事情会发生。我的外婆不能这样就没了。进入大学之后,原本终日被仇恨之火燃烧
的我,我接触到犯罪学,我知道各种犯罪的类型;我知道一些刑法,我知道刑法如何
评价犯罪犯。事实是,知识让我自由了。我发觉,因为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我不知
道他的名字,我不知道他的脸庞。反而,我获得更多的空间,去幻想、去猜测,他或
他们,要杀了我的外婆。有很多传言,可能是一个年轻人下手,另外一个年轻人在旁
边等,把风、掩护、接头。我在想他们可能只是为了,台中市大雅路上当时那到处充
满著酒店、赌场或是电动玩具店,他们可能只是想抢一点钱,去快活;又或许,是失
业的中年人,走投无路,他挑了一个简单的弱势中的弱势,老人,因为不专业,一时
下手过重,夺了我外婆的命;又或许更单纯,只是一群疯子,喝了酒、嗑完药,就是
想要玩弄人家、玩残人家。
我继续猜想,如果是少年,那他的家庭在哪里?他的父母在哪里?他的老师在哪里?
他跟他社区的连结是什么?如果他有工作,他跟社会以及职场的连结是什么?为什么
他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如果他是中年人?为何他被职场抛弃?为何他被妻子抛弃?为
何他被他的子女抛弃?为何他被他的国家抛弃?如果那是一群疯子,谁认识他们?他
生活在哪一个社区?为什么他们对人命的认知这么淡薄?是家庭、国家、社会、部队
、职场,哪一个环节,让他跟我们脱节?完完全全失去对于人的怜悯。就这样,我每
天抱着这些学问、书本,去观察、推测、猜想我的外婆怎么死的。
假设,杀我外婆的人找到了。而国家问我说“李宣毅,我帮你杀了他!”我会想问国
家,今天要杀一个人。那个人是从妈妈的肚皮里面出生来到我们世界上,原本是个完
美的天使、原本是个纯洁无暇的BABY。是谁(加重声音)诱惑他?是谁逼使他?让他
堕落、堕落、又再堕落。是什么因素、什么环境、什么社区、什么样的人际关系,让
我们之中的一份子,堕落到那一个地步、培养出这么一个我们痛恨的犯罪行为人?
如果我可以了解犯罪者,从一个BABY、天使,堕落成唯一个恶魔的过程。为什么,我
们总是执著于杀掉那个堕落的天使,而完全忽略那个诱惑他,使他堕落的撒旦?单纯
杀了那个堕落的天使,这就好像是洪仲丘案里面,我们仅仅处罚那个把仲丘操练过度
的禁闭室士官,而完全忽略后面那一群,公报私仇、滥用惩罚制度的官僚,毫不追究
一样。你觉得是禁闭室的士官比较需要被检讨?还是后面那一群官僚?答案很清楚。
今天,国家好不容易抓到犯罪行为人,但对于他此生为何这样堕落,为何被撒旦诱惑
,毫不在意!这一个犯罪行为人,因为他被撒旦诱惑,所以他的身上,有撒旦走过的
足迹,我们要追的是撒旦,被害者要的是“不要再发生这种事情”。这个犯罪行为人
刚好就是可以指证撒旦在哪里的关键目击证人。但是我们这个国家大棘棘的不管撒旦
在何处,反而急着要杀掉这个“可以证明撒旦在哪里”的“堕落的天使”。
为什么?难道国家在维护撒旦吗?这太危言耸听了!刚刚Professor Mai Sato鉴定过
程中似乎暗示著,好像国家喜欢民众支持死刑,国家在过程中没有给予足够的讯息,
这是个很大的疑问!很多童话故事里面做了很好的比喻,哈利波特,里面有一段是这
样子的,公布大魔王佛地魔的存在、公布大魔王佛地魔的重返,会反复多次证实行政
系统中有多少失误;反复证实那一个你我这个社会中所产生出的,那一个罪大恶极的
人,事实上有非常多的机会,如果我们的系统,如果本来正常运作,可以挽救他免于
撒旦的诱惑、可以挽救他免于继续堕落。如果真的追缉撒旦,我们会发现,真正无能
的是国家、真正荒谬的是国家,社会中各个系统不断的失能。这种事情会不断的、不
断的、不断的被证实。
本案所建置的基础事实,是汤申他杀了一个两岁的小孩!两岁的小孩!他是处于被压
迫、被奴役、遭歧视而酒后愤怒杀人,杀了三个人,小孩都杀。愤怒,基督教的七大
原罪之一,撒旦诱惑汤申、堕落的关键点。要禁绝这样的事件不要再发生,要怎么处
理?不是杀掉汤申。是国家要尽全力去灭绝“被压迫、受奴役、遭歧视”的这些事情
。杀人办不了事。国家忽略汤申所受的苦难,无视于因此所产生的愤怒,而让撒旦有
机可趁,再来一次!
国家不管自己对于汤申的照顾有多么失败,反倒是第一时间想要杀掉汤申、掩盖自己
的过错。杀掉汤申可以防止犯罪再发生?对我来说,我是一个犯罪被害人家属,我要
的复仇,真正的复仇。是干掉那个撒旦!而不只是那一个堕落的天使。(停滞约10秒)
可能你会告诉我,你会一部份同意我,不是同意我全部。你说,好啦我们把把犯罪成
因干掉。但是这个犯罪行为人也要杀掉,以敬效尤。但是如果你真的如同我所说的,
逐步挖掘、并且认识 了解 犯罪的成因之后,或许你可以了解到,一个天使堕落变成
恶魔的过程。在了解的过程当中,往往杀死他的念头,就会逐渐减弱。
如果你又知道,真正的真相是,国家在杀掉那一个堕落的天使之后,对于“追寻撒旦
这件事情”毫不在意,你就要开始仔细想想,这是你要的正义吗?
以郑捷案为例,请问到目前为止,我国哪一个单位尝试发觉、研究,最后进一步告诉
我们“是什么原因让郑捷如此堕落?”杀死郑捷,不会让我们知道堕落的原因,也不
会因此防止下一个郑捷出现。只有找出诱惑郑捷堕落的因素,解决那个因素。
追杀撒旦,这才是真正的正义。
杀一个人,不是正义。
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就是放撒旦走。如果有一天我们把撒旦抓出来了,把撒旦解决
了,那个被撒旦影响的堕落天使,难道他不会变得更好吗?一个被告不会变更好吗?
母亲节快到了,我的外婆是南投县政府认定的模范母亲。外婆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留
下,只有报纸上的一个小方块,上面大略写着“模范母亲、遇上抢劫、命丧街头”。
这二十年来,我一直告诉我自己说,外婆不是这样就没有了,外婆的死一定是一个讯
息,是一个明示!是一个巴掌!要打醒我。说不定就是要我在这样的地方,说出这样
的话:
“作为一个有二十年资历的犯罪被害人家属,我认为外婆的死是要告诉我,我们必须
要拥抱我们的家人、拥抱我们的邻居、拥抱我们的社会。唯有我们稳固、紧密联系人
与人的感情,不要无视、放弃、歧视、排除我们身边的任何一个人。是则,犯罪的成
因就会减少,撒旦可以依存的空间就会逐渐灭绝。而这个就是宪法交代我们做的事情
。什么事情?废除死刑,就是逼使我们的国家、逼使我们自己,去面对真正犯罪成因
的第一步。用平等的心,把每一个人拥入怀中。”
爱与关怀,才是解决犯罪的方法。
杀!一点用都没有。
以上各点请庭上参酌
文章来源:http://www.taedp.org.tw/story/2817#sthash.B0OlOJsl.dpuf
作者: CCF091 (球来就打)   2015-06-02 16:16:00
就跟你说了 很多法律系的87 会把台湾害惨 QQ
作者: jhbgybj123 (GGININDER)   2015-06-02 16:17:00
叭啦叭啦ㄅㄚ拉 END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6-02 16:17:00
八卦暴戾之气重 不意外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2 16:17:00
老哏了,来点会的好吗
作者: LeftCorner (仆は臭肥宅です。)   2015-06-02 16:17:00
我赌多数人会直接end
作者: CharleneTsai (给他200块去吃麦当劳啦)   2015-06-02 16:18:00
zzzzzzz 好人不要自以为了解坏人的想法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2 16:18:00
这是标准的自己体验过撑过去 觉得 我行 那你不行? 的一种
作者: lesnaree2 ( )   2015-06-02 16:18:00
废话连篇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02 16:18:00
尚市长很欣赏李宣毅。(会不会有人很惊讶呢?)
作者: kangta2030 (ta)   2015-06-02 16:18:00
抱歉我不是基督徒 听不懂撒旦三小
作者: mi324 (笔笔)   2015-06-02 16:18:00
还不就是教化那一套,这样法律都可以废除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2 16:19:00
爱与关怀有用的话 就不需要XX了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02 16:19:00
比起伪君子,我欣赏货真价实的好人。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2 16:19:00
国家有错 所以杀人就没错了吗?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2 16:20:00
说真的 废死的人在人格上都一定是好人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02 16:20:00
不对,邱显智就不是好人。
作者: zinor (齐纳)   2015-06-02 16:20:00
因为反废死的都逻辑超差,根本无法讲道理,精神胜利法超强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02 16:21:00
zinor可以看看张娟芬的文章,再来决定谁逻辑很差:)
作者: lesnaree2 ( )   2015-06-02 16:21:00
这种国家的错的逻辑 跟狗屎没什么两样
作者: msk127 (歼灭太白粉)   2015-06-02 16:21:00
看到天使和撒旦就可以直接end 你不代表所有受害者
作者: zinor (齐纳)   2015-06-02 16:22:00
jeanvanjohn你不要急着跳出来证明自己逻辑差好吗? XD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2 16:22:00
废文标签:国家杀人、天使撒旦
作者: samz (PTT老人...)   2015-06-02 16:23:00
嘘李先生废话一堆不知所云...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2 16:23:00
但好人也是一个间接造成台湾变成鬼岛的因素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2 16:24:00
看到关键字就知道整篇在幻想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5-06-02 16:24:00
那啥模拟法庭听说邀的多是自己人?
作者: soga0309   2015-06-02 16:24:00
成因很重要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6-02 16:25:00
废死可不可以来一点会的 告诉大家废死可以省多少预算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2 16:25:00
自慰精神胜利法是很重要的 推文就有人讲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5-06-02 16:25:00
政府:都they不争气 烂草莓, 政府都带头奴役了 别指望政府
作者: mubabe (学习宽恕)   2015-06-02 16:25:00
写的好好,感动
作者: zinor (齐纳)   2015-06-02 16:25:00
反废死的就是不肯放弃自己可以判人生死这魔戒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02 16:26:00
zinor真的把我的回应看完了吗?^^
作者: zinor (齐纳)   2015-06-02 16:27:00
你想讲什么就直接讲,看完张娟芬的文章然后咧?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02 16:27:00
在她那篇文章底下,我有一一指出她的谬误何在。如果有点脑袋的人应该都知道我所指的谬误是否正确。
作者: yuchihsu (KOC)   2015-06-02 16:28:00
理盲烂情的乡民会嘘你
作者: spring53287   2015-06-02 16:28:00
zinor,你先去跟所有潜藏杀人犯说不可以判别人生死,再来阐述世界大同的理念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02 16:29:00
其实光是张娟芬讲的第一点,"我为了卖书才找她麻烦",这就已经是毁谤了--我不用找她麻烦,就已经卖得比她的书好了!(大笑)
作者: zinor (齐纳)   2015-06-02 16:29:00
所以“张逻辑很差=反废死的逻辑很好”你的论点是这样吗?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02 16:30:00
第一句话开始就是诬赖,这个人的人格如何呢?^^我的意思是,"两边都有逻辑很差的人"。甚至废死那边还有血口喷人、随意抹黑的人。
作者: PECVD (PECVD)   2015-06-02 16:31:00
反废死血口喷人, 随意抹黑的更多吧 ?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5-06-02 16:31:00
是是是 说人理盲滥情的最理性 跟侯赛因最爱好和平一样
作者: PECVD (PECVD)   2015-06-02 16:32:00
随便去网络找一个讨论串, 下面都有不少要别人死的 ..
作者: zinor (齐纳)   2015-06-02 16:32:00
所以我说你逻辑差,连最基本的若P则Q都没搞懂啊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6-02 16:33:00
好啦,我有语病;两边都很差,两边都有人不理性。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2 16:33:00
你说更多?又一个废死来抹黑别人了
作者: zhuazhua (喔喔喔喔喔喔喔)   2015-06-02 16:33:00
有看完 但是觉得找出问题的原因跟处死杀人犯并不冲突
作者: PECVD (PECVD)   2015-06-02 16:34:00
喔 ~ 我可是用疑问句喔 ! 你要不要先看清楚呢 ? 哈哈 !你 ~ 又上当啦啦啦啦 ~ 哈哈哈哈 ~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5-06-02 16:35:00
同意zhuazhua的说法
作者: zinor (齐纳)   2015-06-02 16:36:00
(摊手)
作者: PECVD (PECVD)   2015-06-02 16:37:00
要不要处死杀人犯在这篇文章当中已经是哲学等级了 ...
作者: spring53287   2015-06-02 16:37:00
在废死眼中杀人犯都可以教化了,在FB喷喷要别人死都还没行动,应该更能接受废死的教化吧
作者: PECVD (PECVD)   2015-06-02 16:38:00
乡民们大概 ... 呃 ... 算了 ..
作者: neogelion (伽)   2015-06-02 16:38:00
凭什么你的原谅要全民来承受犯罪风险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2 16:41:00
因为能这样谅解别人的人是圣人 圣人当受全民景仰
作者: ddaiberta (JOE)   2015-06-02 16:44:00
不管怎样成年人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今天受害者被剥夺呼吸的自由,杀人犯不该被公权力剥夺吗?
作者: imccl   2015-06-02 16:45:00
傻了吗从来没有正义法律……不过只是体制运作的控制工具罢
作者: lllkkkjjj (喵~)   2015-06-02 16:51:00
我敢说有人连看都没直接嘘文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2 17:08:00
去看看无法原谅杀人犯的受害家属写的东西吧 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
作者: genovis (Genovis)   2015-06-02 17:34:00
强奸犯看到这篇一定会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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