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吴育升将提案修法 确保3日内执行死刑

楼主: minizuko (等待风的宁静)   2015-06-02 13:41:18
这么严肃的议题
在那边扯民进党怎样
看了就一肚子火
先来看一下新闻中吴育升提到的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461条:
死刑,应经司法行政最高机关令准,于令到三日内执行之。但执行检察官
发见案情确有合于再审或非常上诉之理由者,得于三日内电请司法行政最
高机关,再加审核。
第467条:
受徒刑或拘役之谕知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检察官之指挥,于其痊愈或
该事故消灭前,停止执行:
一、心神丧失者。
二、怀胎五月以上者。
三、生产未满二月者。
四、现罹疾病,恐因执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所以死刑之执行,本来就是法务部长签署死刑执行令后
3日内就要执行
去年法务部长不就签了几个~签完了就立刻执行
而执行死刑由检察官指挥,除了符合467之要件外
就是3日内执行 那有吴育生说的钻法律漏洞这种事
我们检察官哪时怎么有种敢在这种事不鸟法务部长了
症结点就是现任法务部长的问题呀
3日内是她签核后的时间
她不签核根本就无从开始计算3日内
吴育生如果那么重视这个问题
不先把法务部长叫去立法院电
把问题全推给民进党 还讲出修法在愚民
作者: halusai ( )   2015-06-02 13:42:00
之前正节杀人怎么不改 现在要选总统才在那边跳 挫赛元恶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6-02 13:43:00
而且他加的那修法条文 根本就是废话
作者: T60 (Clean and Renew)   2015-06-02 13:44:00
通奸罪要不要也三日内处理阉刑?阉不干净不能出来
作者: centra (ukyo)   2015-06-02 13:45:00
就典型的政客 纯粹在风头上想快速收割政治利益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06-02 13:45:00
想洗白选立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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