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的选票只好请你快点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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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女童割喉案再度引发废死讨论,过去一再呼吁执行死刑的国民党立委吴育升今指出,
《刑事诉讼法》第461条规定,死刑经司法行政最高机关核准,三日内执行,确有再审或
非常上诉理由者,可再加审核;而目前遭判死刑的48人中,仅13人符合免于执行要点,但
法务部却钻漏洞不执行,他痛批,死刑不执行,人心难平,因此他将提案修法,在《刑诉
法》461条中增列“非显有理由者不得为之”,防堵不执行死刑的漏洞。
吴育升表示,依法死刑应在三日内执行,暂缓执行死刑案件只有五要件,包含:申请再审
、提起非常上诉、声请大法官解释、心神丧失、怀孕,他指出,目前遭判死刑共48位,最
长已拖延14年不执行,他质疑,犯罪者因死刑不会执行,所以有恃无恐,这样司法正义如
何彰显?吴育升呼吁,法务部应立即执行死刑,为有执行死刑,才能实践社会公义。
对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说废死是普世价值,吴育升表示,废死不是普世价值,美国超过一
半以上的州仍维持死刑,“废死是普世价值的话是骗人的”,若蔡英文真的坚持理念,在
大选年应该一以贯之坚持废死,并说服社会,但蔡英文显然有选票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