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大赦不是每个都赦,和民进党提的那个不同,民进党是要求死刑犯可以要求大赦
: 但是大赦是总统权力不可以要求,这是侵犯统帅权的做法,判死刑还可以要求总
: 统特赦他?
: 国民党的一些立委就说好吧那提案来大赦一下,结果哩只过了一读,没下文了,
: 因为背骂得半死,阿扁大赦死一个大学副教授,反对的人太多了,所以到目前就
: 过了一读没了
连大赦、特赦和赦免都搞不清楚,也想出来秀妳的法律知识下限?
你误以为罪刑完全免除叫做大赦?减轻刑责叫做特赦?
然后只有大赦才是总统职权?特赦和减刑不是总统职权?
拜托...罪刑完全免除才是赦免...大赦和特赦只是差别在施用对象的范围...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8%B5%A6
大赦是赦免的一种,它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某一范围内的罪犯一律予
以赦免的制度。大赦的效力很大,它不仅免除刑罚的执行,而且使犯罪也归于消灭。经过
大赦之人,其刑事责任完全归于消灭。尚未追诉的,不再追诉;已经追诉的,撤销追诉;
已受罪、刑宣告的,宣告归于无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9%B9%E8%B5%A6
特赦,指以行政权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服刑。
死刑犯提出赦免要求,只是针对自己的个案而非全国犯人,那是特赦,不是大赦
中华民国宪法 第四章 总统 第40条
总统依法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
看到没有,大赦、特赦、减刑全部都是总统职权
尤美女等人的提案只是要让这"依法行使"更加法治明确化,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模模糊糊可以让总统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人权公约写让死刑犯可以申请赦免(又没说总统一定要同意)
是要减少像苏建和及江国庆这样的冤狱和司法制度的盲点
还有如果出现特殊案件,现行司法无法好好处理者
如果认为这样叫做废死,或直接掰成是大赦,这是根本是莫名其妙
台湾只有搞过特赦和减刑,记得还没有大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