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一直有人战别人逻辑
例如说问说为了几个个案就废除死刑不是因噎废食吗
然后就说为什么不能私刑或是不顾程序就地处决
但法律上的程序正义也是几百年下来世界上一堆人用命换来的结果
因为有程序正义,许多人才能免于非法的逮捕,审判,甚至处决
如果因为几个社会人渣就要罔顾程序正义,这样不也是因噎废食吗?
因为几个社会败类就要重新赋予国家巨大权力,好像怪怪的?
或可以这样执行许会有人说限定罪证确凿的
但罪证确凿谁说得算?以后国家想斗谁大概就每个都看起来罪证确凿了
不信啊?过去刑法100条的叛乱犯在当时哪个不是被营造的罪证确凿
还是说有些人眼中的大同世界就是说你通奸就通奸大人快铡他?
我们有个邻国领导人说有罪就真的会有罪喔
然后透过媒体公审,群情激愤,主播还要口气激昂的批斗这位人渣
最后在随便安个罪名以后放到高射炮里面处决,这样的法律最棒了
请问哪边才是真正神逻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