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 引述《candycrushs (.....??)》之铭言:
: : 台湾这几十年来,每年都有上千件故意杀人案,
: : 可是这十几年来,确定被判死刑的只有几十个,
: : 2008到今年,共执行26件死刑
: : 听法律系同学说,地院法官比较会判加害人死刑
: : 但是资深的法官,像是高院法官或最高院法官,好像不太愿意判加害人死刑
: : 常常把下级法官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无期徒刑
: : 有越资深的法官,越不爱判故意杀人犯死刑的八卦吗?
: 法界一直有支持废死一说 其实不是法界支持废死 我认为不然而是法界怕事
: 怕如果有冤案错案判死会在自己的仕途上面抹上一笔 所以偏向选择可逆的判决
: 了不起国赔就好 国赔也不用他出
: 但对这种罪证确凿的罪犯人却不判死刑 说难听就根本是法官偷懒和搓汤圆的做法
: 因为这种罪证确凿的犯人 根本没有所谓错误的判决
: 判再重 都不会有人有太大的意见 只要不判死
: 就算有意见 也只有受害者 了不起再加上受害者律师和检察官
: 而如果判死 要面临废死团体的轮番砲轰 和胡搅蛮缠
: 而且仔细想想 多数时候 罪犯所处的环境里的亲友比较容易对法官造成威胁
: 还是受害者的亲友容易对法官产生威胁
: 假释再犯 他也早退休了 死的也是别人家的小孩 追责也不可能追到他
: 所以很多时候 法官选择无期徒刑 只是选了不会判错的判决
: 而不是真的选择能伸张正义的判决
你讲的没错
其实好几个问题:
1. 法官总是倾向于轻判
2. 假释再犯 无期徒刑也能放出来 造成社会不安
3. 冤案杀了不能复生怎么办?
通通有一个简单的解
那就是"无上限的刑期"及"不得假释"(或是服满80%以上才能假释)
今天如果刑期无上限
法官不会怕要是死刑了误判只好没屌的选择无期徒刑(实际只有八年多)
可以大胆的给他判个500年 1000年,也不怕误判救不回,误判再翻案就好了。
那判个500年他至少要关个八成400年,也不怕出来造成社会不安。
最后,法官通常也怕手沾到血,不必判死刑,给你个500年就好了。
死刑就会变得名存实亡。
废死的目的也达到了,人民也不会恐慌不安,关到死的吓阻力跟死掉也差不多。
剩下两个问题,一个是有人认为浪费纳税钱,
另一个是有人认为应该给他改过自新重新贡献社会的机会,不应该关到死。
这两个问题也很简单,把监狱BOT出去,免费的劳动力,变成一个营利组织。
那些重刑犯通通给我做苦工赚钱养活自己。
会做手工艺的做手工艺,写程式的写程式,会打铁的打铁,会采矿的采矿,
会裁缝的裁缝,通通是可以赚钱的。
赚的钱一部分养活自己,一部分赔偿给受害者,一部分赔给国家和自己父母
表现得好还可以营内放假。
这样对社会没贡献吗? 要改过自新贡献国家,在监狱里面一样可以贡献。
那表现得差摆烂不想贡献怎么办?
大家都知道,全国最摆烂的地方,军队,现在招不到人。
那边以前也是很多不愿役的,一堆摆烂的,他们都可以处理得很好。
你只要提供他们每天76块伙食,还可以省下每个月六千块津贴。
而且可能役期是500年1000年的,不会有训练好立刻要退伍的问题。
这就是报效国家,贡献社会的机会,再废物也是可以的。
所以: "无上限刑期" 以及 "罪犯自给自足制度"
就可以解决废不废死的问题啦,还可以对社会有更多的贡献。
其实是很简单的而已。